TVBS-2015年09月07日 下午20:37
懷孕竟然工作不保!一名22歲的梁小姐,7月初應徵到電腦同業公會上班,卻因為懷孕被
以「試用期」不過,要求她只能工作到9月底,公司認為她懷孕影響到11月份的資訊月活
動,怒控電腦同業公會涉嫌違反「勞基法」,但公會則說有安排梁小姐轉換部門,現在各
說各話!
在海邊拍攝美麗浪漫婚紗照,今年5月梁小姐和先生在美國關島結婚,回台灣後,婚姻還
沒登記,先找一份工作,卻讓她既傷心又沮喪。投訴人梁小姐:「(主管)前幾天都一直給
我壓迫,給我威脅(離職),就讓我覺得滿想哭的吧,因為我就覺得,就只是一份很單純的
工作。」
挺著大肚子,想到工作上不順利,忍不住紅了眼框,懷孕7個月的的梁小姐說7月初到台北
市電腦同業公會上班,當時沒刻意提到懷孕,公司口頭詢問是否有男友,直到8月26日,
她向主管表示自己懷孕了,想不到對方竟然要求她離職,讓她氣得錄音蒐證自保。
錄音蒐證:「從頭到尾妳的資料都沒有填已婚兩個字,可是我的身分證上面確實沒有登記
,我就是未婚,那妳就是騙我們啊,妳沒有跟我講,我十一月﹐、十二月我們要出差,所
以我就說,妳不能做這份工作。」
梁小姐強調坦承懷孕後主管態度180度大轉變,開口閉口都要她離職,面對指控台北市電
腦商業公會完全否認。
主管:「是不是先調一個內勤的工作,否則她現在的工作也沒辦法做,有跟她做徵求,但
是她一開始都拒絕。」
公會指出,當初擔心梁小姐身體健康,才提出調職請求,雙方各說各話;其實依勞基法規
定,孕婦工作未滿6個月,薪資應減半發給,另外勞方在應徵時,也沒有義務告知雇主懷
孕,萬一對方假借懷孕名義,讓人不過試用期,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勞方能控告公司於
法有據站得住腳,但對企業來說人力因此打結,於情於理似乎還有些討論空間。
http://bit.ly/1VIKqVr
懷孕被辭退真的很... 鬼島台灣 被中出臭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