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9年前PTT的PO文 韋汝前經紀人怒告網友
3.完整新聞內文:
星銳演藝經紀公司李克昂,發現邱姓網友將1篇《壹週刊》報導,「抓胸扯內褲,韋汝經
紀人被爆性騷擾」,張貼在PTT的 Model-Agency板,另外還有王姓、郭姓網友留言罵爛,
李男發現後以星銳公司名義對3人提起妨害名譽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認為僅是引用報導做
為意見表達之用,將3人處分不起訴。
以《小氣大財神》闖出知名度的藝人韋汝(本名沈韋汝),2007年和前經紀人李克昂鬧合約
糾紛,搞得滿城風雨,當時《壹週刊》以題目「抓胸扯內褲,韋汝經紀人被爆性騷擾」報
導,「有一名自稱是『星銳演藝經紀公司』旗下模特兒的女子爆料,表示該經紀公司總監
李克昂曾多次向旗下女模特兒伸出『鹹豬手』。」
文章還報導「據了解,在該經紀公司的女模特兒之間,流傳著李克昂的一些名言,像是『
韋汝就是跟我上床,才有現在這樣』,或是『上床不一定會紅,但不上床就一定不會紅』
」。
當時(2007年)1名邱姓男子將文章貼在PTT的Model-Agency板,另外有王姓、郭姓網友在
貼文下留言,「這麼缺德」、「大家要注意」、「怎麼可以這様」。9年後,李克昂發現
這些貼文,認為這些都非事實,3人行為涉嫌損害他的名譽,提出告訴。
台北地檢署開庭時,3人出庭發現是9年前的貼文挨告時,都覺得不可思議,認為當時並無
妨害名譽的故意。檢察官認為,邱男是引用媒體報導文章,且貼在Model-Agency板,其餘
2人是意見表達,並無惡意批評,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GOuPGt
5.備註:
李宗瑞表示:李克昂,你不夠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