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770808 (z爸)》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完整新聞標題:
: 少女無照躲警攔查亡 警:妳的死是自己選擇的
: 3.完整新聞內文:
: 高雄市兩名15歲少女,日前無照雙載且未戴安全帽,為躲避警方攔查,造成後座陳姓少女
: 傷重不治,引發警方遇違規車輛,到底該不該追車的爭議,對此,派出所巡佐施富國在臉
: 書發文表達看法,表示「小妹妹,妳的死是妳們自己選擇的,對我來說沒有任何遺憾跟可
: 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錯之有?」
: 本月5日,吳姓少女和陳姓少女在一處路口闖紅燈被警察發現,員警請她們停車盤查,兩
: 人疑因驚慌在巷弄亂竄,車速過快撞上轎車,駕駛吳姓少女傷勢穩定,但後座的陳姓少女
: 則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
: 新店碧潭派出所巡佐施富國對此在臉書對此事件發文,他說長官總是三令五申說遇到單純
: 違規不要追車,事後逕舉就好,但是要怎麼分辯單純違規和有犯罪事實的區別呢?犯罪嫌
: 疑人臉上沒有寫字。
: 他也說,在警專上課學到「見警就逃、非奸即盜」,所以追車不只是因為對方違規,更懷
: 疑對方是犯罪嫌疑人」,制服警察巡邏查獲的案件中,保守估計有超過半數是嫌疑人違規
: ,被制服警察盤查而查獲,當中當然會遇到嫌犯抵抗,就會衍生追車甚至街頭搏鬥,你們
: 以為那些人會乖乖束手就擒嗎?
: 為何要求警察不追車,而非要求違規違法人接受警察盤查呢?假如只一昧顧慮違規違法的
: 人權,那還需要警察、還需要法律嗎?「小妹妹,妳的死是妳們自己選擇的,對我來說沒
: 有任何遺憾跟可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錯之有?」
: 對此發文,網友正反意見熱議,有網友持反對看法「這案例沒錯,但見警就逃非奸即盜,
: 立刻懷疑是嫌疑人,不認同」、「腦殘觀念」、「警專上課是不上行政程序法唷?還說嘴
: !」。
: 也有網友是持贊成看法「這警察誠實」、「選擇追不追是警方權限沒錯啊?為什麼這種小
: 事都要有爭議?」、「警察有好的也有壞的阿,這次的確沒啥錯」、「警察不追違規的,
: 那要警察做什麼」、「讚,但是會被說沒同情心」。
: 還有網友希望同樣做法也可以解決飆車族問題,「觀念正確,不過飆車族可以優先實施嗎
: ,每次都幾十上百台」。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udn.com/news/story/2/1175527
: 5.備註:
: 三寶就交通亂源 推警察
施主們好,老衲來說一個故事
自強號火車上,有一位穿著西裝的老伯
火車是從臺北出發的,老伯,也從臺北上車
老伯和藹可親,上車時發現有人坐他的座位
也是笑笑的請他起來
車過桃園,站長查票,老伯說他要補樹林到新竹的票
眼尖的站長說:「老伯伯,你從臺北就坐在這個位子上了。」
結果加罰50%,頓時老伯臉上一片愁雲慘霧
這件事情,是否跟少女的『心態』很相似呢?
因為天氣炎熱而不戴安全帽,看到警察轉頭就跑
為了省無照駕駛以及未戴安全帽的罰單
把性命交給道路上的每一個人 車 物
這樣子的選擇,並不是周遭的人為你做的選擇
選擇,意味著該承擔後果
路邊紅線停車,為了省停車費,而吃上罰單或是拖吊費
火車上逃漏票,結果卻得加收50%的票價
選擇了無照駕駛以及未戴安全帽,承擔的是罰單
選擇了逃亡,承擔的不就是性命的損失與否嗎?
那麼,施主們:
1. 選擇意味著承擔後果。 那麼後果無法承擔時該怎麼辦呢?
2. 老衲文中提及老伯與少女的心態相似,意味著什麼樣的特質造成心態相似呢?
阿彌陀佛,施主們,請以您的大無上智慧思考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