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少女無照躲警攔查亡 警:妳的死是自己選

作者: there801021 (老衲)   2015-09-09 12:49:46
※ 引述《z770808 (z爸)》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完整新聞標題:
: 少女無照躲警攔查亡 警:妳的死是自己選擇的
: 3.完整新聞內文:
: 高雄市兩名15歲少女,日前無照雙載且未戴安全帽,為躲避警方攔查,造成後座陳姓少女
: 傷重不治,引發警方遇違規車輛,到底該不該追車的爭議,對此,派出所巡佐施富國在臉
: 書發文表達看法,表示「小妹妹,妳的死是妳們自己選擇的,對我來說沒有任何遺憾跟可
: 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錯之有?」
: 本月5日,吳姓少女和陳姓少女在一處路口闖紅燈被警察發現,員警請她們停車盤查,兩
: 人疑因驚慌在巷弄亂竄,車速過快撞上轎車,駕駛吳姓少女傷勢穩定,但後座的陳姓少女
: 則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
: 新店碧潭派出所巡佐施富國對此在臉書對此事件發文,他說長官總是三令五申說遇到單純
: 違規不要追車,事後逕舉就好,但是要怎麼分辯單純違規和有犯罪事實的區別呢?犯罪嫌
: 疑人臉上沒有寫字。
: 他也說,在警專上課學到「見警就逃、非奸即盜」,所以追車不只是因為對方違規,更懷
: 疑對方是犯罪嫌疑人」,制服警察巡邏查獲的案件中,保守估計有超過半數是嫌疑人違規
: ,被制服警察盤查而查獲,當中當然會遇到嫌犯抵抗,就會衍生追車甚至街頭搏鬥,你們
: 以為那些人會乖乖束手就擒嗎?
: 為何要求警察不追車,而非要求違規違法人接受警察盤查呢?假如只一昧顧慮違規違法的
: 人權,那還需要警察、還需要法律嗎?「小妹妹,妳的死是妳們自己選擇的,對我來說沒
: 有任何遺憾跟可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錯之有?」
: 對此發文,網友正反意見熱議,有網友持反對看法「這案例沒錯,但見警就逃非奸即盜,
: 立刻懷疑是嫌疑人,不認同」、「腦殘觀念」、「警專上課是不上行政程序法唷?還說嘴
: !」。
: 也有網友是持贊成看法「這警察誠實」、「選擇追不追是警方權限沒錯啊?為什麼這種小
: 事都要有爭議?」、「警察有好的也有壞的阿,這次的確沒啥錯」、「警察不追違規的,
: 那要警察做什麼」、「讚,但是會被說沒同情心」。
: 還有網友希望同樣做法也可以解決飆車族問題,「觀念正確,不過飆車族可以優先實施嗎
: ,每次都幾十上百台」。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udn.com/news/story/2/1175527
: 5.備註:
: 三寶就交通亂源 推警察
施主們好,老衲來說一個故事
自強號火車上,有一位穿著西裝的老伯
火車是從臺北出發的,老伯,也從臺北上車
老伯和藹可親,上車時發現有人坐他的座位
也是笑笑的請他起來
車過桃園,站長查票,老伯說他要補樹林到新竹的票
眼尖的站長說:「老伯伯,你從臺北就坐在這個位子上了。」
結果加罰50%,頓時老伯臉上一片愁雲慘霧
這件事情,是否跟少女的『心態』很相似呢?
因為天氣炎熱而不戴安全帽,看到警察轉頭就跑
為了省無照駕駛以及未戴安全帽的罰單
把性命交給道路上的每一個人 車 物
這樣子的選擇,並不是周遭的人為你做的選擇
選擇,意味著該承擔後果
路邊紅線停車,為了省停車費,而吃上罰單或是拖吊費
火車上逃漏票,結果卻得加收50%的票價
選擇了無照駕駛以及未戴安全帽,承擔的是罰單
選擇了逃亡,承擔的不就是性命的損失與否嗎?
那麼,施主們:
1. 選擇意味著承擔後果。 那麼後果無法承擔時該怎麼辦呢?
2. 老衲文中提及老伯與少女的心態相似,意味著什麼樣的特質造成心態相似呢?
阿彌陀佛,施主們,請以您的大無上智慧思考一番。
作者: alcloth (呂布)   2015-09-09 12:50:00
他用悠遊卡就沒事了
作者: longlongint (華哥爾)   2015-09-09 12:51:00
有道理 但是不該講出來 因為大家理盲又濫情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5-09-09 12:51:00
就跟洪秀柱先罵先贏的心態一樣啊
作者: ATSEVEN   2015-09-09 12:51:00
有少女粉絲會跳針考量什麼整體利益,跟本是自私利益
作者: tffc (真的愛)   2015-09-09 12:51:00
重點是?
作者: cherryse1f ( ω )   2015-09-09 12:52:00
不管啦,我是母豬拉,我就要推八卦仇女拉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5-09-09 12:52:00
等一下 車上的叫站長嗎?
作者: cherryse1f ( ω )   2015-09-09 12:53:00
不管啦,我是母豬騎士拉,我就要推八卦仇女拉
作者: benwei791207 (嘿嘿嘿)   2015-09-09 12:53:00
舉例有夠差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9-09 12:54:00
不知道會不會刪文道歉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5-09-09 12:55:00
故事真無˙療
作者: CaOH2 (化合物)   2015-09-09 12:56:00
這什麼例子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09-09 12:57:00
都有座位了 補殺洨票
作者: paladin90974 (芭樂丁パラディン)   2015-09-09 12:58:00
乾脆說抄截失敗給對方加罰一球好了 全隊都要承擔所以大家都推了一把 顆顆
作者: jun1981   2015-09-09 12:58:00
不用給看進車站的票喔 還能樹林到新竹喔
作者: smileabel (smileabel)   2015-09-09 13:01:00
仇女?
作者: soulyung (阿就阿福啊~)   2015-09-09 13:04:00
規則是用來遵守的 不是嗎?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9-09 13:07:00
例子看不懂 原來的票到底是哪裡到哪裡? 不然怎麼有位子?
作者: LeoChang84 (西螺C羅)   2015-09-09 13:11:00
故事......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5-09-09 13:19:00
常看到停車格沒人停,紅線上停滿滿的,大家都是聰明人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5-09-09 13:44:00
這叫活該 兩個例子都一樣
作者: grooving   2015-09-09 13:44:00
搞不好她們覺得是假警察想強姦她們所以才逃的啊如果是真警察應該拍照告發就好了吧 一直追一定是想強姦
作者: pseudo (假事件)   2015-09-09 13:50:00
......不知所云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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