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idao (愛到)
2015-09-09 17:32:31※ 引述《bezbol (o.o)》之銘言:
: 法律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存在的
: 闖紅燈違法該抓
: 因為會危害他人安全
: 但沒戴安全帽為何要抓?
: 出車禍撞死了
: 自己活該
: 是他們自己選擇的
: 法律管那麼多幹麻?
+1 非反串
為了交通安全要求駕駛人做出一定的犠牲是有必要的
例如看到紅燈就該停,讓別人可以順利通行
等自己綠燈別人紅燈時,自己也能享受到安全的行車環境
但像騎車載安全帽這樣的事
實在沒有強制的理由
因為那是純粹自己安全的問題
不影嚮他人
人應該有權決定自己要冒什麼樣的行車風險
只要這個決定不會害到別人
像夏天,有時騎車真不想戴安全帽
不戴真的涼多了,舒服多了
也看到有郵差熱到不想戴
看了完全能理解,感同身受
強制戴安全帽的規定也實施幾十年了
大部份的人也養成習慣,也知道安全帽的意義了
所以希望能修法,改掉這條法律限制
讓人們有權利決定自己要不要戴
作者: jbcc0315 (靜止的鐘) 2015-09-09 17:34:00
出事了 傷亡了 是社會成本損失的概念 所以 有罰則說的通
作者:
hosen (didi)
2015-09-09 17:35:00前題是你出車禍 就直接留在原地不要救等往生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5-09-09 17:36:00要爽 還是要搞出人命!?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5-09-09 18:14:00社會成本就可以法規處罰的話,肥宅不就完蛋了?這點在政治哲學中本來就是討論的議題,可見台灣缺乏哲學教育這牽涉到我們的政府可以用處罰的方式引導公共的善,還是處罰只能用在侵害他人權益行為上?對恐懼政府濫權的人是個重要議題
作者:
ponten (給我飆股)
2015-09-09 18:45:00死了還好 半條命的還要浪費社會資源照顧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5-09-09 19:02:00那肥宅吃很胖中風也浪費社會資源啊,處罰bmi過高的人好了不是說ㄧ定不能罰,可是沒想過這問題的人很扯
作者:
b1ueway (This is Blueway)
2015-09-09 19:09:00Rune提那什麼爛舉例 安全帽可以自己決定戴不戴BMI是每個人決定要多少就多少? 天生肥胖的該死?社會成本都不考量 是反串還是真沒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