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zbol (o.o)》之銘言:
: 法律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存在的
: 闖紅燈違法該抓
: 因為會危害他人安全
: 但沒戴安全帽為何要抓?
: 出車禍撞死了
: 自己活該
: 是他們自己選擇的
: 法律管那麼多幹麻?
+1 非反串
為了交通安全要求駕駛人做出一定的犠牲是有必要的
例如看到紅燈就該停,讓別人可以順利通行
等自己綠燈別人紅燈時,自己也能享受到安全的行車環境
但像騎車載安全帽這樣的事
實在沒有強制的理由
因為那是純粹自己安全的問題
不影嚮他人
人應該有權決定自己要冒什麼樣的行車風險
只要這個決定不會害到別人
像夏天,有時騎車真不想戴安全帽
不戴真的涼多了,舒服多了
也看到有郵差熱到不想戴
看了完全能理解,感同身受
強制戴安全帽的規定也實施幾十年了
大部份的人也養成習慣,也知道安全帽的意義了
所以希望能修法,改掉這條法律限制
讓人們有權利決定自己要不要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