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770808 (z爸)》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完整新聞標題:
: 少女無照躲警攔查亡 警:妳的死是自己選擇的
: 3.完整新聞內文:
: 高雄市兩名15歲少女,日前無照雙載且未戴安全帽,為躲避警方攔查,造成後座陳姓少女
: 傷重不治,引發警方遇違規車輛,到底該不該追車的爭議,對此,派出所巡佐施富國在臉
: 書發文表達看法,表示「小妹妹,妳的死是妳們自己選擇的,對我來說沒有任何遺憾跟可
: 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錯之有?」
你不追人家會死噢
一堆酸宅躲在螢幕前嘴砲最會啦
媽的今天如果警察看到一群飆車族或民代有這麼硬那就認了
真的民代飆仔都抓才有資格談依法行政
問題是警察的素質噢 ㄎㄎ 抓小女生的最會啦
而且這種人一定是社會弱勢,就是沒背景的啦
如果有背景不會還有高階警去力挺啦
社會就是黑暗的啦,無權無勢就是被社會欺壓
這種小女生不過是為了逃離幾百塊的罰單而已
真的有啥犯罪問題警察早就爆出來了啦
不要跟我說啥違規在先
沒帶安全帽算啥?
: 本月5日,吳姓少女和陳姓少女在一處路口闖紅燈被警察發現,員警請她們停車盤查,兩
: 人疑因驚慌在巷弄亂竄,車速過快撞上轎車,駕駛吳姓少女傷勢穩定,但後座的陳姓少女
: 則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
: 新店碧潭派出所巡佐施富國對此在臉書對此事件發文,他說長官總是三令五申說遇到單純
: 違規不要追車,事後逕舉就好,但是要怎麼分辯單純違規和有犯罪事實的區別呢?犯罪嫌
: 疑人臉上沒有寫字。
又在那邊假設法,這種就直接有罪推定啊,今天國家公權力是把人民都假想成罪犯噢?
還在硬ㄠ
這種不戴安全帽趴趴造的根本就是屁孩而已
真正作奸犯科的會這麼蠢噢
你機車裡面假設藏槍藏毒,你會這樣大喇喇的不帶安全帽趴趴造,給警察抓噢
警察還在那虎爛,這種就算依啥鬼屁"偵查經驗"也知道不會抓到啥
只是為了交通違規的績效,還上綱到"不抓交通違規會影響社會治安"
可笑的是風一面吹,不意外,台灣人的對公共議題的討論就是這種風格
不經大腦,感性的態度面對需要理性的公共事務
退步而言,這兩個女孩真的有犯罪事實好了
你今天把他攔到了,警察你有搜索票嗎?這種情況也不符合三種無票搜索的例外
所以你怎麼抓"這兩個女孩的犯罪事實"?
根本不可能啊,所以才說民眾是愚昧的,好操縱的,警察根本自我矛盾
看懂嗎?
警察的論點:"不抓違規不帶安全帽會讓治安敗壞,所以要窮追"
但,你抓這種違反行政法的規定,在這個案子中根本不會涉及到刑事訴訟的程序
因為警察無權搜索搜索
所以警察故意混淆交通違規跟刑事訴訟,懂嗎?
: 他也說,在警專上課學到「見警就逃、非奸即盜」,所以追車不只是因為對方違規,更懷
: 疑對方是犯罪嫌疑人」,制服警察巡邏查獲的案件中,保守估計有超過半數是嫌疑人違規
: ,被制服警察盤查而查獲,當中當然會遇到嫌犯抵抗,就會衍生追車甚至街頭搏鬥,你們
: 以為那些人會乖乖束手就擒嗎?
你這堂課是上啥我還真想知道?
對啦,你一定要上綱到這種情況,台灣人就會覺得好棒棒。
就公權力最大最好,這樣社會最穩定
: 為何要求警察不追車,而非要求違規違法人接受警察盤查呢?假如只一昧顧慮違規違法的
: 人權,那還需要警察、還需要法律嗎?「小妹妹,妳的死是妳們自己選擇的,對我來說沒
: 有任何遺憾跟可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錯之有?」
: 對此發文,網友正反意見熱議,有網友持反對看法「這案例沒錯,但見警就逃非奸即盜,
: 立刻懷疑是嫌疑人,不認同」、「腦殘觀念」、「警專上課是不上行政程序法唷?還說嘴
: !」。
: 也有網友是持贊成看法「這警察誠實」、「選擇追不追是警方權限沒錯啊?為什麼這種小
: 事都要有爭議?」、「警察有好的也有壞的阿,這次的確沒啥錯」、「警察不追違規的,
: 那要警察做什麼」、「讚,但是會被說沒同情心」。
: 還有網友希望同樣做法也可以解決飆車族問題,「觀念正確,不過飆車族可以優先實施嗎
: ,每次都幾十上百台」。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udn.com/news/story/2/1175527
: 5.備註:
: 三寶就交通亂源 推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