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 準備賠死吧你 少假惺惺裝哭了 沒有用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40111030800-0901218
警察實施臨檢作業規定
四、對人實施之臨檢要件:
(一)法定要件:
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
(二)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
定之裁量範圍:
1.採行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2.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
者。
3.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八、交通稽查執行要領:
(一)違規事實明確案件之稽查:
1.執行交通稽查時,於違規人或車輛攔停後,即應告知違規人攔
停事由及稽查之程序。對於具體明確之違規事實及違反條款,
除告知違規人外,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違反道
路交通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之規定,製單舉發及處
理證照、車輛。
2.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對於攔檢不停車輛,應
依規定逕行舉發,除現行犯或經合理懷疑為刑事犯者外,應避
免追車,以免駕駛人驚慌失控,發生交通事故等意外,造成民
眾生命財產的損失;另應注意執勤技巧,避免突然或於高速行
駛中攔車,以免發生危險或造成交通壅塞。
作業規則都講得清清楚楚
都已經跟你說避免追車了 理由也寫得很清楚
讓我想起奈德利的一句台詞 幹你娘 追三小
你不僅要合理懷疑 而且還要符合刑事犯要件 而且不能逾越必要程度
兩個未成年 毛都還沒長齊的小女生 你沒辦法判斷就只是想躲開單而已??
就算車子裡面有什麼毒品槍械好了 但你這樣合理懷疑的證據是什麼?? 兩雙美腿??
有什麼理由 你可以追車追到一條人命死掉??
監視器裡面看到 從被撞到警察出現 這段時間五秒鐘 小巷子一秒差不多五公尺
二十五公尺的距離 你們還敢睜眼說瞎話 說距離六七十公尺沒逼車???
還哭?
拎北說 不准哭
出來面對
再來噓啊
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