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少女躲警狂飆釀死亡車禍 警:你們自己選

作者: allbs (喵嗚)   2015-09-10 08:29:03
※ 引述《kevinet7410 (好爽好爽)》之銘言:
: ※ 引述《BillRussell (比爾‧羅素)》之銘言:
: : 巡佐文章表示,他在警專上課時學到「見警就逃、非奸即盜」,認為警方追車不只是因為
: : 駕駛違規,而是他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文末更說,台灣最不缺的就是嘴砲人,若是
: : 一昧顧慮違規違法的人權,那還需要警察、法律嗎?「小妹妹,妳的死是妳們自己選擇的
: : ,對我來說沒有任何遺憾跟可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錯之有?」此話一出,許多網友紛紛
: : 表示支持。
: 就是因為違法才有人權...
: 雖然加速衝撞是當事人自己選擇的
: 不過身為公務員的警察更應該要符合比例原則
某日,警方在執行勤務時,發現前方民眾未戴安全帽
警方發現並鳴笛示警要求對方停下,對方反而加速逃逸
警方追捕,對方因超速、闖紅燈釀死亡車禍
新聞標題:____躲警狂飆釀死亡車禍 警:你們自己選擇的
填空題:下面哪些狀況會讓您覺得警方做的對,應該給予褒獎
1.北一女學生
2.巴嘎冏
3.全身刺青的孝順男子
4.女的巴嘎冏
5.賴清德
6.三寶
7.姦殺少女的通緝犯
8.偷車慣犯,車子還不是他的
9.吸毒者
10.名模/小模
11.八卦版主
12.警察
作者: kd124   2015-09-10 08:30:00
13. 馬__
作者: rochiou28 (胡扯)   2015-09-10 08:31:00
士達
作者: samz (PTT老人...)   2015-09-10 08:31:00
以上皆是
作者: pchs80309 (80309)   2015-09-10 08:31:00
14.扁
作者: wakenpig (wakenpig)   2015-09-10 08:31:00
全部吧?
作者: bloodartanis (阿特尼斯)   2015-09-10 08:31:00
以上皆是
作者: apostleship (十月心)   2015-09-10 08:32:00
以上皆是
作者: phix (88)   2015-09-10 08:38:00
怎麼沒肥宅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5-09-10 08:43:00
史迪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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