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fanfaron (攔下亡者單皮爾)》之銘言:
: 這段話讓我想起了匈牙利電視台N1TV的攝影師拉斯洛(Petra Laszlo),她在採訪警方圍
: 捕敘利亞的難民時,伸出腳去踢難民,而且還把其中一個抱著孩子的父親刻意絆倒。電視
: 台知道後,立刻開除這名員工。不過拉斯洛在事後表示,她是基於希望警方能夠逮捕這些
: 非法移民,因此才會「出手相救」。總之這些難民從事非法入境的違法行為?如果這些難
: 民可以不要違法,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不是嗎?然而這個行為,引起台灣大批網友撻伐
: ,認為這個人太沒同情心。
: 另一個事件,則是某位警察聲援同仁,因為有未成年的少女闖紅燈,她在逃逸的過程中發
: 生車禍,追捕的警察很自責,但是聲援的同仁很有正義感,他有幾句名言讓我驚嚇不已:
: 「見警就逃,非奸即盜」、「小妹妹,妳的死是妳們自己選擇的,對我來說沒有任何遺憾
: 跟可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錯之有?」這些發言也立刻引起大批網友聲援,認為乖乖停車
: 接受罰單不就沒事,何必逃逸自尋死路?
這兩件事根本完全不一樣吧
首先是受害者
小妹妹沒戴安全帽、闖紅燈...有誰逼他的嗎?
敘利亞難民...內戰已經死了幾十萬人 不逃隨時有可能是下一個死的
一個是自尋死路 或者說 自己做了錯誤的選擇
(難道15歲女孩不知道無照駕駛是不對的)
另一個是想要離開死地
再來是加害者(?
記者本來就不能執行公權力 斷人生路不被批才怪
警察本來就應該去取締違規的 不然當警察幹嘛?
拒絕臨檢是另一回事 你可以停下來拒絕、要求警察亮編號...等
http://news.tvbs.com.tw/local/news-608462/
看一下這個新聞
喔 消息新北市已經撤掉了
http://www.spc.police.ntpc.gov.tw/cp-873-14162-29.html
幸好還有萬惡的google可以備份
http://goo.gl/4XgsqI 要備份的快喔
這情境更扯 同樣是駕駛拒絕臨檢逃逸
但人家有駕照、沒酒駕 看不出問題還可以去追
而沒戴安全帽、可粗估年紀的 看的出問題還不能去追
這樣雙重標準 不會太扯了嗎
到頭來還不是因為結果論
因為撞死 所以不該追
這樣要訂定法律幹嘛
反正人都會死 早死晚死差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