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個板的板主都差不多啦
沒有什麼法學素養 捅人標準當然不一
更扯的是 連解讀板規都不會
曾經有次寄信給板主 問他我到底犯了哪條規定
板規是「禁涉及金錢之求職、商業、借貸及賭博行為。」
也就是說,要同時符合兩個要件:
涉及金錢以及求職、商業、借貸及賭博行為
這麼簡單的東西也聽不懂
我論文徵人要給獎金 他說他覺得有涉及錢就是商業行為啦
學術行為變成商業行為 夠屌
板主始終不肯認錯 結果辯到最後 板主終於開大絕
「板主本來就可以解釋板規」
然後只會叫你有不滿可以去申訴
有夠不爽 誰這麼多時間在那弄申訴
建議以後選板主要附上學歷證明
至少要修過法學素養才能當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