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15-09-10 18:22:56※ 引述《victor0218 (Chuan)》之銘言:
: 少在那邊轉移焦點,
: 為什麼會追的重點根本就在:他沒戴安全帽
: 沒戴安全帽在警察眼裡根本就是非常明顯的現行違規者,不抓都不行。
: 如果不能追的話那以後我闖紅燈、違規的時候都加速就好了啊,誰管你啊。
: 跟這個人是正妹、肥宅、高材生、低能兒、八嘎囧、三寶、吸毒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 我們不用因為一個人他是什麼樣的族群分類而決定追他是否合情合理,
: 這根本犯了很基本的錯誤。
NONONO
你才是轉移焦點
不.....更正確的說法是 你沒搞清楚引起爭議的點
爭議點並非「追他是否合情合理」
而是「追違規者這個行為本身 是否合情合理」
因為有一派人 認為追違規者 有風險造成更嚴重的事故
(就像這起摔車死亡)
所以主張拍照舉發就好
而警方確實也有一些高層 在宣導不要追車~
那如果要反駁這些人的論點
當然要提出 可以支持「追違規者 是合情合理」的論點
所以才有警察提出 "遇警就逃 非奸即盜" 的說法
追一個單純的交通違規者 造成更嚴重事故 當然不合情合理
但是追一個有可能是"非奸即盜"的違規者 就可以合情合理的
這裡的「非奸即盜」 可以指各種大小的犯罪
吸毒、運毒、販毒、性侵、準備械鬥、準備棄屍....等等 都是有可能的
為阻止這種可能即將發生的犯罪
而付出可能摔車的風險 就比較合情合理了
但是從違規者外觀
是無法看出他是單純交通違規 還是"非奸即盜"者
所以到底該不該追? 爭議的點是在這裡
我們並非以族群分類 來判斷是否該追
而是探討「他的族群分類 是否值得警方冒著可能造成摔車風險來追他?」
重點整理:
今天有人去討論他的族群分類
不是為了支持警察追車 才給他貼上分類
而是為了反駁那些不支持警察追車的人的說法
他們認為可以拍照舉發就好
但要是違規者的族群分類 屬於即將犯罪者
那拍照舉發 不就錯失一個阻止犯罪機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