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工廠被抓包!水果飲料沒果汁、杏仁露沒杏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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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0 15:28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
飲料添加糖漿情形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
「糖漿相關產品製造業者稽查專案」結果,9縣市抽查29家業者中,
有三家分別因原料過期、標示不實和標示違規,被開罰3萬元到6萬元。
根據食藥署稽查結果,桃園市「綠太陽有機食品事業」公司的自然農法
無毒栽培黑糖蜜已過期兩個月;桃園市「吉特食品公司」的JETER杏仁露沒有杏仁成分,
都是香料;苗栗縣「苗榮食品公司」的橘子、檸檬、蘋果、葡萄香檳等汽水產品
沒有正確標示,讓人誤以為有果汁成分。
食藥署表示,三件違規案件分別被當地衛生局裁罰6萬元、4萬元和3萬元。
不過,這都是按違反的食安法條例中的最低罰。
不合格糖漿相關產品罰鍰金額與後續處辦情形
1 桃園市 綠太陽有機食品事業 有限公司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345號2樓
自然農法無毒栽培黑糖蜜 糖蜜原料逾有效日期 裁處罰鍰6萬元
2 桃園市 吉特食品有限公司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路337號 JETER杏仁露
標示分不實 裁處罰鍰4萬元
3 苗栗縣 苗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苗栗縣三義鄉西湖村八櫃62號 橘子、檸檬、蘋果、葡萄香檳等汽水產品
品名標示違規 (產品無果汁成分) 裁處罰鍰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