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ishiboy (討噓達人)》之銘言:
: 說警察沒錯的 也只能講給外行人聽
: 任何一個 只要有上過行政法的
: 都知道這警察追車都多垃圾
: 不然我們更精確更精確的說 有上過行政法 而且考上國考的
: 只有無知的鄉民才會那邊理所當然三小的不停撞死妳家的事
: 跟FB講垃圾話那個警專一樣水準
: 這件案子要是民刑事 任一無罪的話
: 他媽的我戴奶罩裸上身去逛一廣
: 記者要不要繼續追下去啊? 我提供第一手戴奶罩逛街的照片給你做獨家啊
: 但要是兩種責任都成罪 無知的鄉民要不要下跪自拍道歉啊?
: 如果我沒在補習班上過行政法 大概也會跟你們一樣無知吧(冷笑
: 不過畢竟 我跟你們不同水準
: 自古聖賢多寂寞
: 無解
我比較不懂的是
為何不是逃跑的比較垃圾
而是追車的比較垃圾
沒人教過小屁孩騎車要載安全帽嗎?
沒人教過小屁孩不可以闖紅燈嗎?
而且本來就是不停撞死是你家的事啊
難到你自已路邊撞死你自已
還要找人來負責嗎?
像這種自撞的本來就該死
會死的原因是因為自已逃跑
又不是警察追車
自已騎車技術不佳要怪誰哩
我認為應該要立法防止這樣的行為才對
以後應該立法
1.借摩托車給未成年小屁孩的,一律罰款一萬以上
2.因為小屁孩肇事的,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3.小屁孩掛掉的話,借車子給小屁孩的人要負起刑事責任跟民事賠償責任
4.未年年小屁孩無照駕駛的話被捉到的話要記點,每記一點就延後考照時間
本來別人能18歲考照,你就延後半年到一年才能考照,記愈多點就愈晚考
這種小屁孩死不足惜,一看到警察攔檢就要跑,撞死別人也是遲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