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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玩LOL傳裸照 女大生遭性侵
惡狼威脅:沒讓我盡興 可能會傳出去
2015年09月11日
【呂健豪╱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惡狼在網路認識一名女大生,兩人曖昧網戀,女
大生甚至傳清涼照給惡狼,惡狼卻以此威脅見面,還恐嚇:「如果不能讓我盡興,
我可能會傳出去!」女大生赴約遭性侵,事後還被惡狼騷擾要當他的砲友,忍無可
忍下報警,但惡狼否認性侵,辯稱是情投意合,「應該是共識不夠」才會造成誤會。
涉嫌性侵女大生的李姓惡狼(三十九歲),今年五月使用弟弟的帳號,在線上遊戲
《英雄聯盟》(LEAGUE of LEGENDS,LOL)認識北部某大學邱姓女學生(十九歲)
。邱女發現李嫌想追她,抱著「跟對方玩玩而已」的心態搞曖昧,甚至還傳了幾張
清涼照給對方。
男否認稱共識不夠
邱女指控,兩人認識一個月後,李嫌多次邀約外出,她想結束這段曖昧網戀,不斷
找理由婉拒,李嫌後來坦承用的是弟弟的帳號,更加深中斷這段關係的念頭,沒想
到李嫌竟以照片要脅她赴約,允諾見面後就會刪掉照片,若邱女不從,「如果不能
讓我盡興,我可能會傳出去!」
警方說,李嫌在見面前一天,還用LINE傳鹹濕對話給邱女,要她「記得穿性感內衣
」、「一定要很淫蕩」,見面當晚李嫌性侵邱女兩次,邱女隔日下午想離開遭李嫌
攔阻,她只好等到李嫌睡著才偷偷逃跑,李嫌事後仍不斷傳LINE要求建立砲友關係
,邱女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
李嫌到案後辯稱,當天是邱女主動來電,還說人在他家樓下的便利商店,他下樓見
邱女一臉醉意,手上拿著一罐啤酒,因夜深才帶她返家,兩人發生性關係時,邱女
沒有反抗,也沒有拒絕,事後還傳曖昧簡訊,對於性侵一事,他認為「應該是共識
不夠」,警方訊後仍依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等罪嫌送辦。
慎防網路「性勒索」
台灣展翅協會秘書長李麗芬昨指出,網路充滿陷阱,女生最易碰到「性勒索」,犯
嫌會以各種理由誘拐被害人裸露,一旦拍到照片,就會要脅上床或到處散布,不得
不慎。律師張建鳴指出,以脅迫方式性侵,最重處十年有期徒刑,限制行動妨害自
由,可處一年有期徒刑。
網路惡狼慣用手法
●冒用俊男美女照片,或以女性名字註冊,誘對方上鉤
●用援交、網路性愛等試探,約出來劫財劫色
●聊天套取個資,從事不法勾當
●慫恿裸露私密處,或脫衣比身材,側錄後以此要脅財色
●取得信任後裝可憐搏同情,要求匯款詐財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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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不夠帥
b) 沒有錢
c) 價格沒談好
d) 共識是中國人品牌不關台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