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公民行動網
2.完整新聞標題:
台灣勞工工時世界排第4高,政府還要刪減勞工7天國定假日?
3.完整新聞內文:
勞工國定假日要再被砍7天!?兩星期前,勞動部默默公告將修改〈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23條,將勞工原本的19天國定假日,砍成剩12天!
包括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團結工聯、北市產總…等勞工團體,今日召開記者會,強烈
抗議政府此一剝奪勞工國定假日的舉動,全無社會共識,也無法律授權。勞團要求勞動部
應立刻撤回,立法院於備查時應予以駁回[1],還給台灣勞工最基本的權益。
勞動部預定刪除的7天勞工國定假日(102元旦隔日、329青年節、928教師節、1025光復節
、1031蔣公誕辰、1112國父誕辰、1225行憲紀念日)(全體19天勞工國定假日可參照附表
一),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與〈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勞工在這幾天「
應放假」;儘管實施「週休二日」後,不少企業要求勞方於這幾天出勤,但若未特別約定
,依法勞方仍可要求給付「國定假日兩倍工資」,或者要求擇日「補休」。
勞團舉台灣與OECD等主要國家的勞工具體數據為證:台灣勞工年工時在全世界已排名第4
高,高達每年2,141小時[2],僅些微低於墨西哥、哥斯大黎加與南韓,較OECD國家平均年
工時1,770小時,一年多工作超過371小時(約46天),早就明顯「過勞」!(如附表二)
修法落實「單週40工時」,根本是遲來正義,豈需要再刪減勞工7天國定假日?
如果我們再比較台灣與日本、韓國兩國的特休假與國定假日總數即可發現(如附表三),台
灣勞工的特別休假本來就已經大幅度少於日、韓兩國(初入職場之勞工即可享有10至15天
的給薪特別休假,台灣則是年資未滿一年全無特休),勞動部若真的將台灣勞工19天的國
定假日大幅刪減為12天後(日、韓均為15天),若以最資淺年資不到一年的勞工為例,台灣
勞工一整年的給薪假天數合計將遠較日、韓勞工少了13至18天之多!
更進一步說,根據官方過去的估算,現行雖實施「雙週84工時」制度,但已有七成企業自
行比照公務人員實施週休二日(單週40工時)。僅有220萬、不到三成的勞工尚未實施週
休二日(仍實施「單週40工時」)。換句話說,法定工時自「雙週84工時」下修為「單週
40小時」固然有所進步,但影響範圍有限;官方卻「配套」將勞工國定假日刪減7天,反
而是砍掉全體台灣勞工於這7天國定假日可主張的權利(休假、擇日補休,或出勤但領取
兩倍工資)[3]根本是「進一步,退兩步」!
何況,立法院修法刪減法定工時,根本沒有附帶決議要刪減國定假日。馬政府在「黃金十
年」政綱中,就名列要將法定工時「雙週84工時」下修為「單週40工時」,並無要求搭配
「刪減國定假日7天」。逐一查詢立法院公報可知,2015年「單週40工時」法案在立法院
提出時,共有藍、綠陣營等12組立法委員提案支持;完全沒有出現任何法定工時縮減為「
單週40工時」,需要搭配「刪減國定假日7天」的討論。勞動部此一莫名奇妙的「配套」
作為,豈非讓馬政府與立法院刪減法定工時是「玩假的」!?
出席勞團強烈抗議:馬政府為了在任期最後階段博取落實當年40小時工時政見美名,卻又
放任勞動部背道而馳,帶頭力砍八百萬勞工的國定假日,恐怕只是再次印證其只追求表面
功夫,實際上對立於基層勞工的立場。我們也要提醒在野黨的總統候選人日前「台灣勞工
假太多」的錯誤說法。切莫同樣循馬政府的老路,輕忽勞工階級的基本利益。工時與假日
問題,是全台灣廣大勞工都將力爭到底的課題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911/689778
http://www.civilmedia.tw/archives/36423
5.備註:
之前有位藝人到澳洲遊玩,抱怨物價高,而欣喜於台灣的相對低物價。
低廉的物價對於生活在台灣的有錢人,如該藝人當然是天堂了。然而此物價結構卻是立基
於相對廉價的工資及長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