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隔年,警方因追查白骨少女遭性侵滅口命案,竟意外發現,兇嫌正是許、徐兩人。當時18
: 歲的徐志浩,透過14歲少年約出方姓、鄧姓女同學,後見方姓少女模樣可愛,竟起色心,
: 將人帶至新店親戚家空屋,性侵後還殘忍割喉放血,並將屍體丟棄!
: 後國賠案也因這起事件曝光。法院認為,整起開槍事件,起因於少年心虛衝撞警方,警方
: 用槍時機毫無不當,因此判許姓少年敗訴,案經上訴二、三審都遭駁回定讞。
幹
我還以為有什麼可比性
根本兩回事
你們仔細看內文
起因於少年心虛衝撞警方
警察當然出於正當防衛 打死少年 OK
但如果是少年本來就好好開車 只是不停下配合臨檢的話
然後警察因此把他打死 因此查出案外案
那是警察撿到
這種情況怎麼判 我不知道
但如果沒有犯罪嫌疑 只是開車烙跑 然後你開槍把他打死
單獨這方面 警察行為是有瑕疵的
後來查到案外案 那是後來的事
你當初開槍動機 並不是因為這案外案
對比這兩個少女 都是一樣概念
你除非是因為他們有犯罪跡象 你有看到合理懷疑的東西
否則 你不能說因為他們不受檢 就說有嫌疑 然後逼死他們
我就是那種反骨啊 不爽受檢
行不行?
我表弟警大畢業的
別說我會申訴
我光請表弟關心一下 警察就GG了
可惜少女家屬沒這個背景
要不是新聞報出來
可能就要吞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