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ishiboy (討噓達人)》之銘言:
: : 隔年,警方因追查白骨少女遭性侵滅口命案,竟意外發現,兇嫌正是許、徐兩人。當時18
: : 歲的徐志浩,透過14歲少年約出方姓、鄧姓女同學,後見方姓少女模樣可愛,竟起色心,
: : 將人帶至新店親戚家空屋,性侵後還殘忍割喉放血,並將屍體丟棄!
: : 後國賠案也因這起事件曝光。法院認為,整起開槍事件,起因於少年心虛衝撞警方,警方
: : 用槍時機毫無不當,因此判許姓少年敗訴,案經上訴二、三審都遭駁回定讞。
: 幹
: 我還以為有什麼可比性
: 根本兩回事
: 你們仔細看內文
: 起因於少年心虛衝撞警方
: 警察當然出於正當防衛 打死少年 OK
: 但如果是少年本來就好好開車 只是不停下配合臨檢的話
: 然後警察因此把他打死 因此查出案外案
: 那是警察撿到
: 這種情況怎麼判 我不知道
: 但如果沒有犯罪嫌疑 只是開車烙跑 然後你開槍把他打死
: 單獨這方面 警察行為是有瑕疵的
: 後來查到案外案 那是後來的事
: 你當初開槍動機 並不是因為這案外案
: 對比這兩個少女 都是一樣概念
可比性?
攔檢要跑 才會衝撞警察的不是嗎?
按照你的說法 根本該讓他跑才對 不是嗎?
這兩個少女
誰也不想他們受傷甚至死亡
但問題他們自己闖紅燈
自己在巷道飆快車
這是警察的問題嗎?
那以後乾脆不要讓警察出現在街道上好了?以後乾脆廢止攔檢好了?
造成社會這麼多麻煩 多少人因為他們不成熟的行為付出代價
還恬不知恥的喊冤
蠻好笑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