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en22 (chen)
2015-09-12 20:59:28※ 引述《Chu1220 (Zoey)》之銘言:
: 朋友在台南青年路的服飾店上班
: 月休四天 每天上班8-9小時
: 第一個月薪水沒被扣
: 第二個月調漲一萬塊薪水 業績更做了二十萬
: 領薪水時 才說遲到一分鐘扣一百元
: (有事會晚到時 也有事先打給老闆
: 老闆還說沒關係慢慢來 路上要小心)
: 朋友為正職 薪水被扣了整整一萬七
: 一起上班的工讀 則說遲到一小時扣五十元
: 薪水被扣了整整一萬元
: 現在雙方家長都知道這消息 且聯絡老闆
: 但老闆只回說遲到就是錯 就是一分鐘扣一百
: 店裏更連勞健保都沒有 沒開發票
: 平常連續加班 也不付加班費
: 請問面對這種老闆 能怎麼辦?
基本上
根據勞雇合約的規範
你賣時間給公司,而公司買你的時間和勞動成果
時間是固定的,所以扣薪當然是違反囉
但買賣時間無法保證造成交班和效率問題,比方說遲到或偷懶造成損失,以按照單位時間
扣錢的算法無法反應買賣勞雇雙方的承諾,除非勞雇合約開放違約金
所以彈性的做法是扣獎金,底薪為你的時間基數,而獎金反應你的價值
公司可以扣你的獎金,但不能扣底薪
大概實務上是如此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