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魯宅的女性友人們常常在臉書分享一些靠北男友的文章,
多半是寫些男方劈腿,女方怎麼報復之類的。
假設文章所寫寫的都是真的,
有些行為已經觸法,像是把(前)男友的東西私自送給其他人、直接搗毀之類的,
PO文的女生並無權處分他的物品,男方可以提起民事的官司,
針對金額較大的物品甚至可以用侵占、毀損等罪控告女方,
各種留言對於這類行為卻是一片叫好,實在相當奇怪。
男女之間沒有結婚,在感情上的糾紛只能用道德來約束;
但是財產上有糾紛,甚至採取惡意報復,這是可以用法律約束的。
難道在這些人腦中,道德凌駕在法律之上了嗎?
(我是不敢直接在留言提出質疑啦,魯宅膽小怕被80只能來PTT詢問高人意見)
有沒有這類靠北文章變相鼓勵犯法行為的八卦?
#台灣最美的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