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過了這麼久還寫這種文,
是看不懂別人寫的內容,
還是根本沒看呢?
我簡單回應你的問題,
沒有耐心請直接看最後簡單結論。
※ 引述《bulcas (神火)》之銘言:
: 說真的,這版上一天到晚在這裡提倡台灣地位未定論。
: 首要提倡者就是某 F 開頭的。
: 我問你,你找的這些資料,對於台灣獨立與否的幫助在哪裡?
台灣走向獨立建國需要的考量的條件包括:
1.既成現況
2.正當性(大義名份)
3.相關支持國家利益
4.經濟
5.軍事
「台灣地位未定論」可以在:
1.說明既成現況
2.提供建國正當性
3.符合相關支持國家利益
這三點提供幫助和解答,
這是「台灣地位未定論」的功能,非常足夠了。
你本來就不應該要「台灣地位未定論」去解決4.經濟和5.軍事,
這本來就不干「台灣地位未定論」屁事,
是另外的部門要去負責的。
這兩部份的負責部門一個叫做行政機關,一個叫國防部。
找錯部門罵對方沒用,這樣既不理智也不現實。
: 你講的這些,就算都是真的,全世界沒有任何國家會承認這件事情是真的,包含美國。
對不起,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根源來自「舊金山和約」,
舊金山和約的主導者就是美國,簽約放棄台灣主權,未交給任何國家的叫日本。
舊金山和約會寫成那樣,就是因為符合這些主要利害關係國的利益。
在當時KMT帶著流亡政府佔據台灣島的既成事實當下,
美國要保持島鏈的完整,西太平洋的霸權,
(相關概念請自行研究潛艇、台灣深水港、鋪爪雷達等關鍵字,謝謝)
隨時進出台灣海峽的正當性,
日本要維持自己的海運交通線安全,
不被中國控制。
兩國共同的利益,
就是必須確保台灣不屬於中國,不會被捲入中國內戰。
為了確保「雖然國民黨跟中共內戰中,但與台灣無關」這個利益,
產生的結果就是「台灣主權未定論」,
也是為什麼絕對不能跟中國簽會讓台灣國內化,終止內戰的「和平協議」。
請問美日的共同利益改變了嗎?
沒有。
那美國有甚麼理由不維持台灣地位未定論?
美國無論是中美建交三公報、台灣關係法,
乃至到現在的正式發言,都沒有做出支持台灣主權確定,屬於中國的陳述。
美國所謂「一中政策」是「我們知道中國人主張一個中國」
不是「我們同意中國人主張一個中國」
白話文叫做「已讀不回」、「我聽到了」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主權未定論可以做到:3.符合相關支持國家利益
你說美國真要介入內戰還管國際法?
確實,世界第一強國真要硬幹介入還真沒人能攔住他,
但有比較省事又有正當性的做法,
也就是弄出台灣主權未定論,(而且是「已經」弄出來了)
保持不鬆口同意PRC主張就行,
他幹嘛要硬幹呢?
回頭請去看前面,
台灣主權未定論本來就是符合美日利益的產物,
不承認的意義是甚麼呢?
最多就是口頭上維持「模糊政策」不講明,
但實際事務執行起來照做不誤而已。
: 前幾天新聞,大陸那邊有兒子要繼承父親遺產,居然要先證明他真的是他老爸親生的。
: 台灣,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居然要找這些沒有受到普遍承認的文件來證明其為獨立?
: 這件事情的荒謬,其程度就跟台灣的獨立國家地位是毫無疑問的事實,但是卻因為沒有在
: 聯合國大會中,拿到足夠的投票數,就成了一個主權未定的國家 ?
: 台灣的主權,居然掌控在別的國家是否願意舉個手嗎 ?
: 台灣的主權,居然掌控在由那些已經不知道爛在哪裡的古人寫出來的文件中嗎 ?
: 中國要「依照國際法」統一台灣,那是因為中國已經發展出在國際上不容忽視的實力。
: 台灣要「依照國際法」捍衛台灣主權,居然不是從發展在國際上的影響力著手,而是
: 翻翻古人寫的文件、講出來的屁話 ?
寫出舊金山和約這些「屁話」的「古人」,
一個叫做美國,是世界霸者,
一個叫日本,是最近解除封印的區域強者,
兩位古人都生龍活虎中,
倒是有個偉大崛起的國家在喊李嘉誠撤出是過橋拆板。
這些「屁話」就是他們國際影響力的展現,
好屁話不細讀嗎?
中國所有宣稱的「依照國際法統一台灣」行為都是亂搞,沒有任何意義,
唯一的例外就是「兩岸和平協議」,簽完台灣問題立即內戰化,
好協議要簽嗎?
其他質問純粹只顯示你沒在看之前文章,
主權治權不會分,國家和政府也不會分,
回去重看吧。
: 以色列在幾次中東戰爭中,流了多少血,才擁有「依照國際法」捍衛以色列主權與生存權
: 的資格,現在沒有任何國家不承認以色列的獨立地位與做為國家的生存權利。
: 以色列之所以到現在還屹立不搖,絕對不是拿幾千年前摩西渡海到應許之地建國來作為
: 憑證的。
一個被履行的國際法條約就是利益的結晶,實力的證明。
不是只有軍力和GDP叫做利益,舊金山和約仍被履行中。
只會算軍力和GDP,沒辦法理解履行中的條約的意義和背後的各國利益,
這不叫現實主義,這只是單純不懂。
再者,要談國家利益,
你至少要懂「核心利益」和「次要利益」之分。
美國在西太平洋的核心利益是維持住第一島鏈和海洋霸權,
「在付出最少傷亡和成本下保有前述核心利益」是西太平洋的次要利益。
對美國來說,和平維持霸權和島鏈當然最好,他也會盡可能維持這狀態,
但是為了不想要傷亡和花錢放棄西太平洋霸權和島鏈,
這思考完全不合乎策略思考,沒有利害輕重的概念。
而如果次要利益難以避免損害時,例如萬一進入了美中開戰不可避免的情勢,
犧牲次要利益保障核心利益才是正確之舉。
(同理,這也代表台獨不是不考慮潛在盟友利害硬幹,
那樣必然會有很多不必要的阻力。
這要講下去就超出台灣主權未定論處理的範圍,略過)
最後,你要不要看一下以色列建國前搞到了多少條約,多少國家支持,
多少的宣言來當做建國的背書?
「之後」才開始用拳頭和血捍衛建國的「既成事實」?
「有軍力和經濟力」、「有正當性」、「各國利益一致」、「面對現況」
這五項本來就不是互斥的,是可以也應該同時並行的。
不要再出現「A才是真的,講B沒意義」這種跳針話。
如果在乎維持台灣未來的自由與自主,
而不是像某個四代賣台的家族一樣,
以上五點全部本來就要同時精進,確實達成。
最後重點摘要:
「台灣主權未定論」既是既成事實,也是美日等國利益所在,也提供建國正當性,
不能因為無法處理軍力和經濟力而否定,那是行政部門和國防部門的職責,
也是未來執政者應當全力解決之問題。
台灣的既成事實是「現由中國之殘存政府ROC控制,治權實質獨立,
尚未建立主權國家,但人民未來可自決獨立建國。」
台灣的核心利益是目前(2015)維持實質獨立,等適當時機完成獨立建國。
由「台灣主權未定論」導向「獨立建國」這目標,
仍然能符合美日西太平洋核心利益,
但過程可能會和次要利益有所衝突,
要靠決策者掌握適當時機,做出正確判斷,
將與盟友的次要利益衝突減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