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ngRaeGu (東拉菇)》之銘言:
: 一堆腦殘跟著白痴勞團在那邊鬼扯,只好出來掃盲一下,
: 目前勞工的國定假日,勞基法規定在第23條:
: 1、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元月1日)。
: 2、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 (元月2日) 。
: 3、春節 (農曆除夕、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 。
: 4、和平紀念日 2月28日) 。
: 5、革命先烈紀念日 (3月29日) 。
: 6、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 (民族掃墓節前一日) 。
: 7、民族掃墓節 (農曆清明節為準) 。
: 8、五月一日勞動節。
: 9、端午節 (農曆五月五日) 。
: 10、中秋節 (農曆八月十五日) 。
: 11、孔子誕辰紀念日9月28日)。
: 12、國慶日(10月10日)。
: 13、臺灣光復節(10月25日)。
: 14、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10月31日)。
: 15、國父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
: 現行工時是雙週84小時,也就是隔週休二日。
: 新法從明年元旦開始是改成單週40小時,並取消元旦隔日、青年節、教師節、光復節、
: 蔣公誕辰、國父誕辰、行憲紀念日,完全比照公務員,就是這樣。
: 到底哪個好,會簡單數學就知道。
: 至於一堆腦殘在那邊扯什麼特休不見了什麼的,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
: 特別休假是規定在第38條,
: 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一)1年以上3年未滿者:7日。
: (二)3年以上5年未滿者:10日。
: (三)5年以上10年未滿者:14日。
: (四)10年以上者:每1年加給1日,加至30日為止。
: 特休是跟國定假日、固定例假完全無關,獨立計算。
: 拜託不要記者鬼扯就跟著亂噓。
遇到勞資問題,
不管是哪黨都往資方站,
哪個白癡自以為一天少工作一小時,刪7天假跟公務員algin好棒棒的,
他媽的你說每天可以晚半個小時上班,早半小時下班,
一堆私人企業的工時都是08:30~18:00,順便在偷走你早餐晚餐午餐時間啦
哪個非公務員的勞工,
敢在老闆說今天7:30晨會的時候,跟老闆說資基法新政策說我可以9點到公司?
哪個非公務員的勞工,
敢在17:30跟老闆說,ㄟ資基法說我可以下班了,但我事情還沒做完,先BYE?
更不用說一堆做完事情還不敢走的,
今天全台灣的勞工只剩公務員?他媽的叫那些沒腦袋的官來私人企業體驗營三天好嗎
然後他媽的扣你7天國定假日,
沒錯啦,特休就是至少7天不受影響,
他媽的每年彈休5-7天直接就扣掉了啦,
本來要你來上班還要給你兩倍的薪水,現在跟你說
『資基法規定本來就要上班了,你他媽再要加班費我就代替資委會鍘了你』
一堆公司包含林盃的公司就是這樣玩啦,彈休全取消,
說工時改變,你就看幾個人真的改變,
鄉民口中的偉哉台gg,
今天的六天彈休,是最後的彈休惹,
明天彈休確定取消,
流著眼淚休完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