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聞又開始在報導四大國營企業經營虧損卻發高額年終的事情,
總感覺這幾年好像到了年尾這件事就會又被拿出來吵,
然後每年出來坦的人的理由藉口就不外乎那幾套,
漲價發年終:漲價是因應國際成本,大環境使然,我們同仁辛苦了一整年,
所以才決定發年終慰勞一下辛苦的同仁們!
虧損發年終:雖然公司虧損,但是年終獎金是由公司的XX經費編的預算,
不能拿這筆預算去填補虧損,這樣對同仁不公,會造成公司整體士氣低落。
有盈餘發年終不填財政黑洞:經過我們同仁一整年的辛苦,公司在今年終於有了些盈餘,
於是發放年終獎金慰勞公司的同仁們!至於財政黑洞的問題,
相信經過這一次的激勵,同仁們在明年度再接再厲,
財政黑洞的問題相信很快能解決。
這幾年講來講去好像就是這幾句話,
反正不管公司經營得怎麼樣一定有理由藉口可以發年終,
然後就好像拿那些國營企業沒輒一樣,風頭過了年終爽爽拿,
明年同樣的劇碼就再上演一次,
這到底是制度的問題?還是國營企業營運的問題?還是中央政府的問題呢?
為什麼這種鳥事可以年年都上演卻沒有辦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