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hoo (費攸曼)》之銘言:
: 戰哥在 1980年 繼承了父親 1筆100坪的土地
: 當時公告現值是 $2,000元/坪
: 到了 2015年 目前土地公告現值是 $20,000元/坪
: 戰哥目前還健在 但為了幫自己省遺產稅
: 戰哥可以用1980年的公告地價 $2,000元/坪
看你的用詞就知道你是大外行
公告現值 ≠ 公告地價 兩者大概差3~5倍
地價稅用「公告地價」
土地增值稅 贈與稅 遺產稅 用的是「公告現值」
同時不管是贈與 或是買賣 過戶的時候都要先繳交土地增值稅才能完成手續
(繼承好像不用)
另外現在因為房地合一稅的關係
正常來說不會去省贈與稅而降低取得成本
贈與稅10% 房地合一稅 最高45% 最低15%
所以先贈與現金 再由子女去購買會比價划算
(除非物件狀況特殊 市價低於公告現值)
不討論政治問題 把問題拉回標題「有錢人都怎麼處理遺產Der」
超級有錢人不清楚 但是老一輩的一般有錢人大多不希望子孫變賣家產
所以很多都會使用暗黑兵法 遺囑很愛以共有的方式繼承
表面上看起來最公平
但子孫們光是吵架就飽了 根本沒辦法處分家產
(如果上面有住人 或是收租 那問題會更複雜)
如果再繼承一代 那除非政府介入 否則永遠都不用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