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法庭上假設一下該當何罪, 如果沒有罪的話
小魯我也來假設一下
1.鐵木老師發現菜量極少的當下, 肯定在教室
他只要抬頭, 就可以看的到同學是否己經取用
所以, 他看沒有人取用的情況下, 菜量極少
他判定"又來了", 而極度憤怒, 拍照上網
2.什麼東西又來了? 搭伙老師的過份取用
老師搭伙幾乎都是先取用的, 只有少數老師因故會最後才取用
(我以前當學生時的記憶是如此)
部份老師會取用過多的菜量也不是新聞
但大多會留還足以分給全班的量, 雖然每個人的量會顯得有點少
以鐵木老師的反應來判斷, 應該是長期不滿, 私下反應無效
這次留的太少, 太過份, 盛怒之下直接貼上臉書嗆聲反應
3.留的太少引發的不只是鐵木老師的憤怒
還有因為量少到無法平均分配給三十人
依公平原則, 所以請同學直接忽略這道菜
也許一句:"會幫你們爭公道"
讓全部同學們也願意配合不去取用剩下的部份
4.這時候其中一名比較晚來取用的搭伙老師打開菜盒
看到的是先被其他搭伙老師取完的菜量
但她看所有同學都己經取用完畢
所以她認定那也是被同學取完之後的菜量
她完全沒料到, 同學為了公平起見, 所以沒有人取用這道菜
不管是事先就看過鐵木老師的照片
還是事後依印象才比對鐵木老師的照片
她說照片與她看到的菜量是一樣的, 並沒有矛盾
但是校長卻以此為證, 指控鐵木老師是拍剩菜的照片
可是這位老師的說法, 並不足以判斷
是只有被搭伙老師取用後的菜量, 還是同學也取用後的菜量
5.要判斷是否為同學取用過後的照片
其實只要一個一個的訪問該班學生, 即可得知答案
但是校長與縣府政風人員卻完全忽略目擊學生的證詞
只願意從非目擊的其他老師或官員的說詞來判斷
6.從縣府與校長的態度可以得知
鐵木老師平時就常常與沒效率與護航的體制衝突
無論縣府人員或校長派系老師, 都有意教訓鐵木老師
所以把這件事的重點放在"未經合理程序反應, 導致同仁與縣府形象受損"
並且避而不談, "到底是不是先取菜的老師取用過多?"
7.慶幸的是, 雖然沒有真相
但這件事鬧這麼大, 受到關注之後
該班搭伙的大食量老師們, 應該都會有所克制一點
學生們總算能好好吃一頓足夠的午餐
而且他們應該也更體認到這個社會
正義是沒那麼容易得以伸張的
也算上了堂極現實的社會體驗課
※ 引述《wolver (超級大變態)》之銘言:
: 鐵木老師->11:43分拍的照片.
: 校長->女老師拿走的->女老師很纖細->照片是剩菜->
: 報告學長沒有畫面,國防布
: 女老師->11:50分拿菜時菜就那麼多.
: 總務主任->當天複習考,11:30下課,
: 11:30-11:43間,菜被學生拿走了
: 女老師拿菜時就是那麼多,
: 所以那時應該就是剩菜了.
: 議員->縣府人員告訴他,鐵木承認照片是假的.
: 蘋果訪問鐵木本人->鐵木說照片是真的,學生可以證明.
: 縣府聲明11:43檢舉他們"當天"12:00人就到達案發現場,發現還有剩菜.
: (兩地距離2.6KM,雖然在合理範圍內.)
: 但公務員居然這麼有執行力?你相信?
: 從事件看來,鐵木,女老師,總務,說詞皆合理,
: 真相很可能就是幾個調皮搗蛋的壞學生,1130考完試,去偷吃菜.
: 老師去剛好拍到菜少,學生不承認.
: BUT 校長,議員,縣府,說詞又過反覆,也且反應也過度想隱瞞,
: 真的也有可能有見不得光的事.
: 畢竟花蓮這鳥地方,發生啥弊案都是意料中的事,跟苗栗一樣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