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noger (中信鯨)
2015-09-17 17:34:14如題,地方民代如
直轄市、縣市的議員和
鄉鎮市的民意代表,
為了地方分權與
因地制宜而有地方
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
但實際上的運作,地方立法機關
卻是分贓和擾亂議事的地方,
如波卡事件、特殊性關係,
而我居住的地方更慘,
十個議員九個是黑道,
分贓分第一、做事也是用
「喬」事情取代多數人的利益。
這種人根本短視近利,追求自我利益,
完全不顧也不知道議會運作和
老百姓真正的需要。
這樣的地方議會美其名是監督地方政府,
實際上卻是“選上甲百二“而已。
包工程拿回饋,根本缺點大於優點,
尤其在比較偏僻的地方。
我知道中央立法委員可能有其必要,
但臺灣比較小,
地方議會根本可以用其他方式來取代吧?
由中央派任或有一定限制是比較好的吧?
大家的意見是?
因為本魯真的對家鄉和新聞上的民代
很失望。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è²é¯å›æ›´çˆ½â™¥)
2014-09-17 17:34:00還是有必要在地經營樁腳
作者:
Riya520 (GO!!!!!!)
2014-09-17 17:34:00選民素質差, 選出來也不監督
作者: Alphaz (@@) 2015-09-17 17:35:00
全部民代一年領得說不定比軍公教月退還多
不要因噎廢食 你咳嗽了會立刻把喉嚨割了嗎.....
作者:
https (熱鬧一下)
2015-09-17 17:36:00地方上各種雞毛蒜皮小事都歸議員管的阿 @@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5-09-17 17:36:00當然有必要,kmt的標準流程一定要當過議員>立委>大官
覺得沒必要 兩個政黨各派20人討論 最後市長裁決就好
作者: Alphaz (@@) 2015-09-17 17:36:00
反正民代選上一屆就能退休了~誰管選民
作者:
deep5566 (鶯歌包皮™)
2015-09-17 17:36:00爛議員也是選出來的 該提升的是民眾的認知
作者:
Puribaw (木瓜群)
2015-09-17 17:38:00不監督是ㄧ個很大的問題 ㄧ堆人認為去投票就盡到民主
作者:
wotupset (wotupset)
2015-09-17 17:38:00寫作民代 唸作樁腳
作者: lovesora (愛天空) 2015-09-17 17:41:00
選上不做事的議員太多了 不然就是搞鬥爭 是該有退場機制清理垃圾
作者: nick790111 2015-09-17 17:44:00
有存在的必要,只是地方有錢有勢力的都是那些摩鐵王啊、大黑道啊、大地主啊,想服務的人永遠選不上
沒有黑道議員 地方治安變好 這樣就有裁撤多餘調查局跟警力 你說這多嚴重啊
作者:
hw1 (hw1)
2015-09-17 17:48:00議員太多了 建議砍半
其實依國會人口代表比例來說,地方民代也應該要減半才對
換成新北或苗栗 還會這麼說嗎 不對這兩個地方有議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