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架設圍籬趕攤販 地主判賠6萬
【綜合報導】
婦人陳何秀菊在北市舊庄路邊搭棚架賣臭豆腐逾三十年,前年女子姚秋月向
北市府買下該地,在攤位前搭鐵皮圍籬,婦人因此無法擺攤,向姚女求償營業損失六十萬
元。士林地院認為,姚女雖是地主,但不應自行以強制力干涉,侵害婦人營業自由的權利
,判姚女應賠六萬元,可上訴。
攤商曾繳土地補償費
攤商主張,棚架雖是違建但有繳土地補償費,屬合法佔用,被圍籬擋住無法擺攤,向姚女
求償每日營業額兩萬元、一個月共六十萬元損失。但姚女控,婦人無權佔地,也應付她租
金,要求互相抵銷。
法官認為,擺攤屬營業自由,受法律保障,姚女雖是地主,逕自築鐵皮剝奪攤商營業自由
,已侵害攤商權利。
婦人的女兒潘陳淑美表示,已將攤位搬到原攤位旁五公尺處,「判賠的錢太少,且還是希
望能回原地擺攤。」姚女昨聯繫不上,不知其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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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趕攤販要賠錢......有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