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rzer (Orz Life)》之銘言:
: ※ 引述《AndyYoYo (安迪YoYo)》之銘言:
: : 朋友權限不足幫忙代po
: : 強者我朋友去年捐了一千元給柯p
: : 今天竟然收到監察院的信要罰錢啦
: :
: 監察院依照憲法、憲法增修條文等相關規定,監察院
: 的職權是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並且可以對政府
: 機關的施政提出糾正案。
: 彈劾、糾舉及審計權的對象是公務人員
: 糾正案的對象是對政府機關的施政
: 哪裡有對非公務員之未滿20歲一般大眾進行
: "彈劾、糾舉及審計權"的道理?
: 可以這樣違憲濫權的嗎?
: 右上有連絡電話
: 黃小姐
: 02-23413183分機157
: 是不是有請讀法律的鄉民去問一下?
: 或是有沒有線上有記者可以去搞清楚一下?
: 鬼島養一堆狗官,正事不做,都在幹他媽的搞一堆狗屁倒灶的事
: 真的國民黨要倒,台灣才會好~~
1. 政治獻金法第3條第4條明訂主管機關是內政部、政治獻金的部分歸監察院管
所以才會由監察院發文來查這個
2. 用比例原則說監察院不應該發這個文其實有點那個
例如國稅局沒辦法預先篩出「喔 所有漏報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都PASS不看」
他當然是查了之後才知道哪些案子漏報
那難道要承辦人當作沒看到嗎?不會吧
所以監察院應該也是一樣,他去細查柯文哲的所有獻金來發這個文
不過當然可以質疑「幹他媽神豬的獻金都乾乾淨淨嗎」
3.所以應該是像之前「罷免不得宣傳」的case一樣,要求立法院把這些智障法條改掉
不管是這次的監察院或上次的中選會,其實都是被法條壓著要做這些事發這些文
不然承辦人不發這個文,哪天被蛆蛆檢舉他瀆職誰來幫他坦
當然大家偶爾罵罵這些行政機關紓壓一下也是可以
4.關於陳述意見,他如果沒有附格式的話就是隨便你怎麼寫給他都OK
(如果有鄉民要打訴願的話,訴願書其實也是格式不拘都會受理)
5.這公文的邏輯真他媽寫得很差,聯絡人寫黃小姐到底是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