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dm123 (Administrator)》之銘言:
: 你是犯人,你在美國搶劫平民時,失敗的話,直接調頭就走不就
: 好,為什麼需要去怕「平民持槍對著你,要你不准走」?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hLmjUZB5V0
: 看上面影片這樣,覺得這樣的狀況實在是有點怪
首先 就算真的開槍打死了對方
這叫正當防衛行為 不叫殺人
需要有明確事證下才會吃上過度行使武力 傷害罪
(你已經控制罪犯的行動卻還開槍或攻擊致傷)
各州的法律不同(加州認定趨嚴 中西部與南方就較寬鬆)
請把東方人那套迂儒法匠洗腦出來道德偽善丟掉 謝謝
人家不吃那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