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停黃實線旁吃罰單 法官:30公分外不算道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5-09-20 00:00:18
1.媒體來源:
LTN
2.完整新聞標題:
停黃實線旁吃罰單 法官:30公分外不算道路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09-19 22:2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王姓男子於前年間,把休旅車及貨車停放在緊鄰於道路
黃實線旁土地上,卻連續吃下4張罰單合計3600元;王認為該處從68年起都是他的土地,
不知被劃入道路,提出行政訴訟。新北地院法官調查發現,依規定,黃實線大於30公分以
外的地面,不是道路範圍,王停車位置剛好是30公分以外,判王勝訴。
本案發生於102年間,王男將銀色休旅車及貨車停放在板橋某巷口緊鄰黃實線旁,被民眾
檢舉,警方舉發,裁決處處以每張900元罰鍰,2車2張共罰3600元。
王男不服主張,該處是他的私人土地,按照權狀總共至少8坪,但最近連續開罰,才發現
部分土地被納入道路用地範圍,卻還繳交地價稅,十分不合理。
裁決處主張,私人土地如有供公眾通行必要,為增進公共利益,因私地公用而限制原地主
權利,為法所允許,該處畫有黃實線,依規定禁止停車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王
男卻於此時段停車,確實違規。
法官到現場履勘確認,王男的兩台車輛左側輪胎與黃實線距離,都大於30公分,而黃實線
大於30公分以外的地面,不是道路範圍,判王男勝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50162
5.備註:
原來還可以這樣子0.0
作者: moccabranco   2015-09-20 00:02:00
鄉民測距一定很準
作者: wayne723 (阿冠)   2015-09-20 00:03:00
鄉民可以脫褲量距離
作者: webster1112 (webster)   2015-09-20 00:03:00
法官現場履勘確認? 這麼認真!! 好官!
作者: railwaytaiwa (鐵道員)   2015-09-20 00:04:00
停車不慎壓到5樓引以為傲的30公分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5-09-20 00:04:00
現場履勘 沒啥好說 又不是搓掉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5-09-20 00:06:00
現場勘驗耶!好認真啊!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9-20 00:10:00
別所法官?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5-09-20 00:10:00
道路範圍外就私地啊, 只要夠大本來就沒道理不能停車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殺提督)   2015-09-20 00:13:00
居然願意去現場履勘 給個讚
作者: AsahiBeer (朝日啤酒)   2015-09-20 00:19:00
前年發生,都兩年了.....
作者: clpscol   2015-09-20 00:44:00
不錯,找一下判決書來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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