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新安保法在吵什麼阿?

作者: senria (≡(?)≡)   2015-09-20 11:00:10
: 新安保法如果放在其他國家是沒什麼問題
: 問題在於日本憲法第9條:
: 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
: 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
: 為達到前項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
: 新安保法內容完全抵觸憲法第9條
: 法律抵觸憲法無效
: 這是反對派反對的理由,也是最有力的理由
: 為什麼不先修憲再修訂安保法?
: 原因1.因為憲法的修憲門檻比較高
: 原因2.日本憲法這是當年麥帥天皇主導的,日本人還真的沒幾個有種去碰它
第一個當然是有違憲的疑慮 這部分要送最高裁才有可能解釋
不過我覺得治本的方式還是只有修憲 看看我國憲法就知道了
無論怎樣和時代脫節 憲法仍然是國家最高法 有不可撼動的地位(炳中:去修憲啊)
第二個是安保法的三要件很曖昧
1."我國或與我國密切的他國受到武力攻擊 並足以威脅我國存續及國民生命權力之狀況"
如何判斷足以威脅?由誰判斷?國會?國防廳?全國國民?
2."除動用武力外沒有其他手段時"
一樣 誰來決定沒有其他手段?
3."使用之武力不得超過必要最小限度"
怎樣叫最小限度?如果真的上戰場 炮火都炸過來了 還要考慮反擊的限度?
如果交由前線士兵考量 那這條等於虛設
如果交由國會等制度決定 那根本無法反映戰爭變化的速度
以上就是新安保法快速通過的兩個大疑慮:違憲及條文曖昧空間太大
但是撇開安保法不談 集團自慰權的概念確實需要更大的法律支援
贊成派的佐藤正久是原自衛隊隊員 曾被派遣到伊拉克去擔任復興部隊
他舉了幾個例子 例如在伊拉克 因為有交火的可能
自衛隊沒辦法去護衛其他國家的輸送隊 醫療部隊
結果 去的目的是重建災區 卻無法保障重建資源的安全 結果和打醬油沒什麼兩樣
要是真正爆發戰爭時 自衛隊還是這麼彆腳 那日本就慘了
結論 集團自衛權是擴大了自衛隊的開火權
例如載有日本人的美國運輸船 或反制射往日本飛彈的美國艦隊
若他們遭受攻擊 日本部隊是可以保護他們並反擊的
但是新安保法是不是可以在達成擴大目的的同時
毫無爭議的實行 不要成為新的國際火種
那就看日本人自己搞定了
站在台灣的立場 當然是希望日本增加對中國的抑制力
不過與其擔心日本的憲法 不如先擔心自己的憲法吧
中華民國~~~~千秋萬世~~~~~~~~~~~(破音)
作者: a7526746 (阿貓)   2015-09-20 11:05:00
本來就是美國人幫他們護航轉彎的,有差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