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這種話就好笑了...
一些場合需要民主
一些場合不需要
國會當然要民主,要自由投票
企業則不用,頭頭要決定嘛
政黨協商有人說有法源
這個也好笑,很多惡法也是法
平時看你們在那邊罵,遇到政黨協商就轉彎?
政黨協商,討價還價,黨團最大(王柯最大),沒黨團的閃邊,
這是民主嗎?
當然所有法案都來表決,這不太妥當,對反對者不禮貌
但什麼都協商,這也不是一個民主表現
該把權力交還委員會了
現在委員會被架空,淪為作秀打架場合
打完架,就交給政黨協商。
委員會改用以政黨代表性作分配,各黨決定委員會的名單,就等於一個小國會
在這邊討論完,就可以表決,不是既民主又方便嗎?
台灣國會真的水準要加油,單一選區與減半後,立委水準是有提升
但還不夠,因為過去的陋習還存留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