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新聞中Orzer的見解:
Orzer認為「要是徐議員找證人出庭作證,證明他從不戴套,向來都是中出,所以『弘庭戴套』根本不是真的,那在法庭公開審理的證明下,我不就只好重寫一個『弘庭中出』?」
這個論述乍看之下很合理又趣味,
不過有個地方我想不通,按照這個邏輯,
今天若我罵對方:
「妳長這個樣子沒人幹!!」
對方覺得名譽受損欲提告,不就要舉證她有被幹過的證明?
有這種事 ._.?
再者,若她告贏了,
我若再法院門口繼續大喊:xxx被幹了!! xxx被幹過囉!!
不就準備再被告一次._.?
有沒有法律人可以分享見解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