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自認揹著兩條人命的他,開始了一場遲來卻

作者: jhc0723 (Embeded Funny)   2015-09-21 14:57:57
【周四大人物】自認揹著兩條人命的他,開始了一場遲來卻動人的贖罪
壹週刊 http://goo.gl/Ag0fWe
美麗的茱莉蝶兒高傲坐在法庭上,口持優雅法語。另一側,來自窮國
波蘭的丈夫面色不安。前方,法官像神,主宰著一切。神卻只懂法文,
也沒什麼耐心聆聽波蘭丈夫透過翻譯的一句句答辯。
這場離婚官司在法國開庭,丈夫注定吃虧。
這是波蘭導演奇士勞斯基名作《白色情迷》的劇情,貌似平等的法庭,
語言卻像隻看不見的阻撓之手,恐怕法官自己也從未意識到。
波蘭丈夫最後問:「平等何在?」
其實,類似情境也常發生在移民移工高達近百萬的台灣,只不過當事人
多半非俊男美女也非社會菁英,少有人關注。那麼,
就從三個真實的故事說起吧,實況人生有時比電影還更加如戲。
四十六歲的陳允萍或多或少參與了這三個故事。他是移民署專員,
在台東服務處工作,之前當了十多年的外事警察,經常在抓外勞。
但最近,他籌組「台灣司法通譯協會」,協助在司法上處於弱勢的外勞外配。
第一個故事,越南勞工在公車上蹓鳥,卻矢口否認是故意,說是褲子太寬,
不小心露出來。
法官問他穿何種褲子?牛仔褲。拉鍊有無拉上?有。
最後,連幫忙翻譯的越南媽媽都聽不下去,罵小孩一樣叫他快點承認。
陳允萍卻解釋:「他擔心承認就會被遣返,失業,他不知道
法官原本可能想讓他認罪協商、緩起訴就好,沒人告訴他司法資訊。
他沒有律師,三年以下的罪也不會有公設辯護人。」
又說,通譯太不專業,應照實翻譯就好,怎可跳出來罵人。
「這是最常碰到的情況,他有罪,但罪不致此,卻因為不了解台灣的司法,
不敢認罪,被越判越重。不少通譯人員向我反映,
公家機關沒有完整告知他們很多資訊。」
但義憤填膺的越南媽媽很有正義感,有何不妥呢?陳允萍沒說太多。
直到後來他談了最不願回憶的第三個故事,疑惑才有了答案。
陳允萍近期全台跑來跑去,開課、招募會員,二OO六年他就在台東成立
「台東縣外語通譯協會」,成員多為諳中文的外籍配偶,而今擴大籌組
「台灣司法通譯協會」,希望建立全國性的平台。
他說,目前台灣的外事司法案件從偵查、起訴到判決,
通常都由檢警找來認識的通譯,不但未經訓練、專業性不足,也有角色衝突
的疑慮。
「被告可不可以找認識的人當通譯?
不行。
那為什麼檢察官跟警察可以?
檢察官是原告,如果通譯是原告找來的,
不會有問題嗎?這是程序正義。」
有意思的是,一般強調程序正義者多為律師及法官,
極少聽到警察強調程序正義,畢竟角色不同。
一切得從陳允萍警專畢業說起,他是台東土生土長,
「我們台東小孩從小沒什麼大志願,台東沒頭路,當警察算是很好的。」
他的父親是鐵路局基層員工,母親做裁縫,
他笑稱自己能當上警察,已是家裡幾代以來「官當到最大的」。
他從小書讀不好,唯一強項是英文,就選了外事科。
第一天當警察,他就負責抓外勞。
他的績效很好。「但抓久了會想,為什麼要抓他們?他們犯了什麼罪?
後來我就一個一個追問,為什麼逃跑?
現在做什麼工作?
原來的雇主不好嗎?
還是仲介不好?
結果發現,原雇主虐待他、或苛扣工資、或毆打他、甚至性騷擾,
或者他被仲介剝削。
每個逃逸外勞背後都有一段故事,那到底誰比較可惡?」
無奈依法又不能不抓。最後他改變方式,
「我幫外勞申冤,如果雇主欠他工資,我就傳雇主來,幫他討工資;
雇主毆打、或性騷擾,我就調查。至少我可以做到這一點吧。」
他說,向來不太在乎別人看法,想做就做,例如十七、八歲時路上
見到一個小朋友被撞,他停下摩托車就衝去救人,果然,
一旁公車上乘客見到,以為他就是肇事者,
「但我也不在乎被誤會,把小朋友救起來,就走人。
我只是剛好經過、遇見,又剛好可以幫忙,就不會坐視不管。」
即使進入公家單位當了警察,他仍多次因衝動、直率,
與長官翻臉,他也不太在意。
除了抓外勞,當地外籍人士有狀況也找外事警察協助。
這是第二個故事,一名菲律賓籍配偶常遭婆婆的同居人、一名周姓男子毆打,
「那時家暴法不涵蓋同居人,她無法申請保護令,所以陸續找我求助
有七、八年吧,一百多次都不誇張。
全家都欺負這名外籍新娘,後來姓周的還恐嚇要殺她,有一次我就帶配槍
去找他,說如果她出事我就找你。」
警告奏效,後來好一陣子陳允萍都沒接到那名菲律賓外配求助。
「可是公部門的警告通常有效期間只有二、三年。
後來那位外配又來找我,姓周的又說要殺她。」
但,經年累月下來,陳允萍累了煩了。
最後一次那名外配找他時,「我懶了,我說妳已經拿到身分證,是台灣人了,
拜託你去派出所報案,我是外事警察。
一百多次了,說要被殺,殺殺殺都沒殺死,一直處理很煩。我推掉了。」
陳允萍其實也清楚那名外配不擅中文,只能找自己求助,但他實在疲了。
二天後,陳允萍接到電話,外配被分屍。陳允萍衝到現場,
「同事把我抱出來,那時我情緒很不穩定,可能會開槍。」
他向來是脾氣一來就向長官嗆聲的個性。
他也知道是制度的問題,「她一直處於非常危險的狀況,根本就該安置,
不該留在家裡。」但就是無法不自責,「她最後一次找我時,
我怎麼沒去保護她?喔!我手上死了兩個人,我…從警生涯不曾那麼難過。」
兩個人,因為,還有第三個故事。
他記不得時間了,大約十多年前,一名女性菲律賓移工控告一名台灣男子性侵。
陳允萍去做筆錄,憤慨不已:「女方說男方限制她行動自由,
又說那男生穿她的內褲,我們把那男生抓去小房間脫下外褲,
哇靠,真的是女生的內褲,火大了,變態嘛!男生說女生自願,
鬼才相信,喝醉酒的都說他沒喝酒,性侵人都說對方自願。」
「而且一個晚上四次!第一次幾點幾分,第二次幾點…筆錄越做越生氣,
哪有人這麼強!傷了男人的自尊嘛。」
他開起玩笑,不停強調一晚四次有多令人惱怒,像談一件趣事。
我們也跟著笑了。只是,誇張的語氣與笑容下,隱隱令人感到不尋常的太刻意。
開庭時,懂英文的陳允萍順理成章兼任通譯,法官聽了也氣憤填膺。
男生家境貧困,差點連三萬元的交保金都籌不出來,卻在交保後他又棄保潛逃。
後來找到人,是因為男生被送進醫院,
「他喝巴拉刈,一種除草劑,還配小米酒,這種通常沒救了,他戴呼吸器,
只剩眼睛會動。
我說,你活著我要抓你回去,死了我要死亡證明。」
陳允萍依舊憤慨,性侵還棄保潛逃!不久男生果然死了。
二年後,陳允萍到台北的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洽公。
他的笑容慢慢沒了:「現場有個菲律賓女生問我知不知道那件事,
我說案子正是我辦的,她說,聲稱被性侵的女生是她朋友
,本來就認識那男生,當天他們一群人在橋下烤肉,後來女生跟男生回家過夜。
但那時看護不能休假、離開雇主家,何況在外過夜,會被遣返,
女生只好說謊。我聽了,我說你們當時怎麼不講!
她說怎麼可能吐自己朋友的嘈。」
陳允萍是斷斷續續、有點混亂地說完整個故事的。
震驚、不敢置信,接著是強大的罪惡感,逼得他反省到底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我是執法人員,就不該身兼通譯,要迴避。
很多東西就是程序的問題,警察不注重程序,會害死一個人。」
先入為主下,開庭過程中自己是否如實翻譯、還是誇大對被告不利的部分,
恐怕他自己都不確定了。難怪先前他要一再強調程序正義。
陳允萍整張臉用力繃著,強忍住沒讓淚落下:「我覺得我害死一個人,
身上揹著一條罪。
我沒有辦法再這樣胡搞瞎搞下去,有辦法的話,我要弄出一個制度,
讓這種事不要再發生。」
這事他從未對外公開談起,先前玩笑般一再強調一夜四次,
或許是痛得自己也不知該如何啟口吧。終於說完後,如釋重負般,
他談起自己的夢想:建立一個平台,訓練出專業又公正的通譯…,
而這,也是他多年之後遲來卻動人的贖罪吧。(撰文:簡竹書)
==================================================================
想當轟轟大使的自己要小心一下。
作者: dil79975 (醬汁呢(′・ω・)*)   2015-09-21 14:58:00
END
作者: qwerrty   2015-09-21 15:00:00
END
作者: i7851 (Cookie Monster)   2015-09-21 15:02:00
這記者分明想當小說家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5-09-21 15:06:00
最後的故事台灣男生也需要翻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