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15-09-22 01:47:39※ 引述《a555225 (a555225)》之銘言:
: : 所以實際要怎麼做?教一下嘛~
: ^^^^^^^^^^^^^^^^^^^^^^^^^^
: 台灣人以聯合國承認的形式進行投票
: (不受外部壓迫或干擾的情況下作投票
: 所以投票時中華民國政府可能要先離開台灣 投完才能回來)
: 以決定台灣人自己在國際上的政治地位
: (看是要承認中國民國政府是自己的政府 或是 台灣人自己建國)
如果這投票不由中華民國政府辦
那誰辦呢?
簡單問:
1. 誰辦才能讓全民認同?
台灣現行的所有投票都與戶政系統連結, 所以會有投票通知、
會有選舉人名冊、並且動員公務體系進行審核作業。
早期的確曾經有發生過, 來自官方的作弊,
但現在已經很難、也不太會有人認為會再發生了。
誰辦這個投票可以達到同樣的防弊與信任效果?
2. 誰才有能力辦?
台灣全國性大選時, 有約一萬五千個投開票所,
假設平均每個投開票所動員五位選務人員天人次, 作業兩天,
就是要動員一萬五千個場地兩天、十五萬選務人員天人次。
假設平均每人每天1000, 光是成本就是三億。
還不算印製、宣傳、場地、運輸、投開票系統。
別鬧了, 只能回到中華民國體系下來辦。
好好想想怎麼辦比較實際,
好比說走獨立建國路線? 正名制憲路線? 終止代管路線?
各種應對的法理要如何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