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更新】鄭捷道歉了 「我知道除死刑沒有別的」
(更新:增加家屬影片、庭訊內容、宣判日期、照片)
捷運殺人魔鄭捷去年5月21日在捷運江子翠站隨機砍人釀4死22傷慘案,一審遭判4個死刑
、144年半徒刑,全案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今天上午再提訊鄭捷開庭,審判長當庭問鄭
捷有沒有話想對家屬說,不料,鄭捷竟說:「我沒有否認犯罪,但對我有利的證據都沒有
調查。」此話一出,立刻引起旁聽席家屬一片譁然,痛斥他是「人神共憤的人渣」,但他
今也首度在庭中向被害人道歉:「對我犯下的犯行,對被害人感到抱歉,我也知道現在除
了死刑之外,沒有別的刑度,所以不是為了脫罪才講這些話。」全案今辯論終結,訂10月
30日10點宣判,鄭捷當庭表示:「我不想聽判。」
合議庭今天就捷運殺人案進行言詞辯論,審判長問鄭捷為何選在捷運車廂犯案,鄭捷回說
,因為車廂空間封閉,比較好下手;審判長再問,為何選擇這些人犯案,鄭捷說,因為這
些人就在附近;審判長接著問,為何犯案後會走出車廂,鄭捷僅簡短答:「不知道」。
審判長另問鄭捷,為何選擇鈦鋼刀犯案,難道不知道鈦鋼刀會致人於死嗎?不料鄭捷竟高
傲的回答說:「知道,但我不想說」。審判長再問他,為何要這樣做,鄭捷竟說:「我以
為馬上就會被警察用槍打死。」最後審判長給鄭捷機會,問有沒有什麼話要對家屬說,不
料,鄭捷竟說:「我沒有否認犯罪,但對我有利的證據都沒有調查,其他的交給律師表示
意見。」
此話一出引起旁聽席家屬一片譁然,因此在審判長逐一詢問家屬意見時,有家屬便氣憤痛
罵鄭捷是「人神共憤的人渣」。
鄭捷律師在庭中質疑,法院沒調查對鄭捷有利的證據,包括他有教化、矯正的可能性,以
及他患有葛瑞夫茲氏症,必須進一步治療,且鄭捷是否因罹患此病症導致他犯案,法院也
沒詳加調查,律師怒批,一般人可以不懂法律正當程序的要求,法官檢察官不應不懂,司
法人員應維護法律,而不是民意。律師並主打檢方委託台大做的精神鑑定程序違法,指一
審委託警大教授做的心理鑑定沒否定鄭捷有教化可能,本件不應判死。
死者張正翰、李翠雲、解青雲的家屬,及傷者史艾芙琳、陳家慧等5人,今也同時向鄭捷
提出附帶民事賠償,其中解青雲母親向鄭捷求償1000萬元,其餘4人求償金額,則另向合
議庭呈報。
鄭捷今穿著白色POLO衫、戴著口罩,記者問他是否會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他僅眼球上揚,
翻了一下白眼,不理記者,隨即步入法庭。
今上午開庭時,法官提示相關卷證,讓檢辯雙方表示意見,鄭捷律師認為,根據專家證人
的證述,可證明鄭捷只要多花點時間,就有教化的可能,也因此鄭捷不該判死刑;但公訴
檢察官認為,鄭捷造成重大死傷,應判死刑。
鄭捷的律師並指,上月合議庭傳喚鄭捷的高中老師訊問時,法官擔心證人被影響,請鄭捷
離開法庭,認為法官不當隔離,剝奪被告在場詰問權。此外,律師並重申,檢方曾委託台
大醫院對鄭捷做精神鑑定,但醫師卻對鄭捷施打鎮靜劑,認為此舉是違法不當訊問。(法
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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