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rcher (凡事量力而為)
2015-09-23 07:58:52法律判決往往代表一個社會允許與禁忌的方向
個人相信男女平權跟刑法保護未滿16歲女子性行為的概念相衝突時
不是法律做適當修正或放寬規定
就是社會對"未滿16歲女子要給予更強的約束力"
不這樣做,等於是把炸彈四處亂丟
當事人摸到炸彈就算了
身為旁觀者看到這種哭笑不得的新聞
往往分不清社會該運行的正確方向
也違反當初制定法律的美意
※ 引述《alog (A肉哥)》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