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可能有幾個方向可以探討
首先,警察如果要逮捕毒販
無論有否搜索令或拘票,直接敲門告知身分,我想實務上應該很不可思議
雖然我不是相關專業,但是就一般警匪片的常識
如果正面破門的話,嫌犯可能會從其他入口逃跑,或是可能遭遇強大的抵抗
因此若我假想自己是現場的指揮官,
那麼找人偽裝突破嫌犯心防再伺機攻堅應該是合理的做法
這樣看來做偽裝,然後攻堅是現實上較合理的做法
那麼最值得撻伐的應該就是「白目」大肆宣揚辦案手段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
但是事已至此,不免會讓人想到到底有哪一種「裝扮」是大眾必較能接受的?
我想來想去,實在也很難想到一個實務上可以成功但又能為社會大眾接受的「裝扮」
也許這有逆於八卦版的風向,但想到這裡我就不免覺得警察難為而感到同情
另外,以我對社工工作的了解,
我猜想應該這個事件對於社工工作的影響沒有大眾想像得那麼嚴重
這裡面最大的矛盾是大眾覺得社工的工作應該是被信任的,
但現實中面對案主實際上往往不是
如果大家設身處地想像自己是被訪視的對象
被訪視的對象可能是家暴的施暴者或是不當對待的加害人
「社工訪視」本身很可能就和相對人之間就是有相當程度緊張關係
所以社工在這個案例裡,
可以猜想到讓人開門因素應該並不是「信任感」而是較低的「威脅感」
實務上大家可以想像要取得可能的加害人或是相對人的「信任感」根本上是非常困難的事
所以我的經驗裡,一般社工應該也不會那麼「貿然」的直接訪視相對人
通常還是會先由其他通報者或是周邊關係了解情況
在有充分資訊的前提下才會做相對人的訪視,尤其在訪視對象可能是加害者的前提下
如果訪視經過評估有較高的危險性,也應該有會同處理的機制(例如請求員警陪同等)
因此,如果我是這個案例的嫌犯,如果事前沒有接到任何聯繫(例如電話)
我第一時間倒是會不可思議怎麼有這樣唐突的社工來訪
套用一般警匪片的劇情,如果熟知社工工作的流程,
那麼應該第一時間就要懷疑門口的人是假扮的了
簡單的說,我覺得社工訪視的評估其實沒有一般大眾想像得那麼簡單
無論是受害者與加害人的接觸與評估
許多所謂的「信任感」其實也不如一般大眾想像得那麼單純
而這個案例在實務上其實很難套用在一般的訪視過程,
所謂的「傷害信任」我覺得並不如大家所想像得那麼嚴重
※ 引述《Jameshunter (幻劍星塵)》之銘言:
: 有一個對社工體系的小疑問順便在這次事件中提問一下
: 今天社工去做所謂關懷的動作時
: 當社工察覺出有既定的犯罪事實(EX.吸毒 偷竊等)
: 或是有預謀要犯罪(EX.鄭杰 恐怖攻擊等)
: 那社工體系中的SOP是啥?
: 是通報?介入輔導?還是視而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