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追討七七行館土地 國產署敗訴

作者: scarfman (大天使卯月的笑容最棒了)   2015-09-23 12:38:39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追討七七行館土地 國產署敗訴】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金仁晧、吳佳蓉/台北報導〕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在陽明山興建七七行館還竊佔國土,遭到判刑,
但國產署提告要求討回七七行館園區主要的兩個地號土地,都被法院認定舉證不足,
近日接連敗訴,國產署要上訴高等法院;
劉政池則說,若最後勝訴確定,要重蓋建物當成紀念館使用。
http://img.ltn.com.tw/2015/new/sep/22/images/bigPic/600_296.jpg
國產署提告要求討回七七行館園區主要的兩個地號土地,都被法院認定舉證不足,
接連敗訴。
http://img.ltn.com.tw/2015/new/sep/22/images/bigPic/600_297.jpg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在陽明山興建七七行館,遭陽管處強制拆除。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分署長黃偉政表示,目前土地所有權人仍為劉政池,
國產署對其欲新建屋舍一事,無立場置喙;
但會繼續上訴,提告劉政池返還土地,全案目前二審上訴中。
七七行館案的刑事部分,士林地院今年二月認定,
劉政池為了經營溫泉會館,指示包商葉憲忠在國有地埋入十二個貨櫃,
連同周圍山坡地,竊佔面積高達四千八百多平方公尺,時間長達十年,
判劉二年三月徒刑。
七七行館園區,建築部分主要在泉源段三小段五○六之三及五○六之四地號土地上,
五○六之四原有一棟兩百多坪舊有磚造建築,
被陽管處認定未取得建照便違法增建,前年底拆除,
五○六之三為另一棟雙併別墅,因劉政池提起行政訴訟,未被拆。
依照法規,要申購陽明山國家公園內的國有土地,必須符合兩個要件,
除了是承租者,土地上還得存在原有合法建物。
國產署認為,當初劉政池為土地承租人,
陽管處又認定五○六之三和五○六之四的房子都是原有合法建物,
才把國有地以八千四百六十五萬多元賣給劉政池,
但後來發現劉是用偽造的六十八年現況地形圖欺騙陽管處,
實際上五○六之三的房子是拆除重建,五○六之四的房子也增建,都非合法建物,
提告返還土地。
法院認定舉證不足 國產署上訴
法官認為,陽管處認定原有合法建物的標準是五十九年七月四日前已建造完成,
參照五十八年航測圖並實地履勘可辨識,和劉政池提出的六十八年地形圖無關,
國產署又沒舉證劉政池在行政程序中有用欺罔方法使陽管處做出不實認定,
判國產署敗訴。
劉政池表示,北投有白土、草蓆和溫泉三寶,
七七行館所處之地原本是白土工廠,是北投區陶瓷原料最重要的上游供應源,
一切塵埃落定後,會重新興建被拆除的建築,做為產業紀念館。
劉指出,有關七七行館風波,他已著手將過程寫書,
探討檢調、監察院及行政機關訴願體制。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917527
5.備註:
還寫書咧!是要教大家怎樣竊佔國土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