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chter (the gift of life)》之銘言:
: 其實這個案例,本魯是不知道警察在自作聰明什麼啦!
: 首先,依報導警察接獲販毒線報,已經聲請到搜索票,
: 依正常程序,大可大大方方按鈴出示搜索票要求配合,
: 若不配合,依刑訴法也可進行強制搜索,
: 要是怕人跑了,就派幾個人在住屋四處守著...
: 比起假扮社工誘騙開門,一擁而入也需要人力,
: 要跳窗的還是會跳,你一樣要派人去守,
: 萬一嫌犯有武器,要火拼還是一樣會火拼,
: 並不會因為女警扮成社工,獅子老虎就會自動變成小綿羊。
: 怕滅證的話,差別難道只在於一道門?
: 警察這個做法,除了對未來社工的工作造成妨害外,
: 對他們自己必須遵守合法偵查的義務也有不利影響。
: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
: 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台灣人好吃懶做,好逸惡勞,喜歡輕鬆簡單撿現成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現在連抓賊警察都來這一套,台灣的善良死老百姓以後要自求多福了.
偽裝,盯梢,破門而入,守株待兔都無所謂,就算你要假好心裝好人,也應該當個 nodody
正妹: 帥哥,我這有海洛因耶,你要不要來一點...
妳今天冒充別人去裝大膽,沒事上電視就好英明神武,要有事會死第一個,
死第一個也就算了,活該你腦殘.
可是你冒充一個 somebody,就當你是冒充順豐快遞好了
如果你要抓的這個人,沒被你第一時間逮到,
他跑出去了,拼命跑,你們在後面追,又沒追到.
結果追啊追啊,一個黑貓宅集便的物流人員拿著包裹出現在這個歹人前面,
他有沒有可能被歹人判斷跟後面的假順豐是一伙的?
如果是,那會不會有可能這個真‧黑貓宅倒楣死最先?
有抓到也好,沒抓到更慘,真‧黑貓宅死了也就算了,其它人聽到,
都知道管你黑貓白貓,先幹掉你就是好貓...
以後送快遞的被歹徒幹掉的意外死亡率特別高,都是你造成的...
要偽裝就不能露餡,要不然就直接轟掉他大門拍警匪動作片.
這種貪急求快演一半的,既不專業也沒水準更會害死人.
真不知道是誰教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