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yasesayuki (綾瀨紗雪)》之銘言:
: ※ 引述《MikaHakkinen (專長:丟人現眼)》之銘言:
: : 蘋果 http://tinyurl.com/qe65jzh
: : 女司機開車亂入車道 17歲高三男犁田亡
: : 2015年09月23日18:46
: : 新竹市1名鄒姓女司機(51歲),去年元月間下午開娃娃車,搭載滿車的幼稚園小朋友分送
: : 回家。未料,車輛行經竹東中興路時,她先將車停在路旁讓小朋友下車回家,她準備往左
: : 切入外側車道,因沒打方向燈及禮讓直線行進中的車輛,貿然切入車道,造成後方一名無
: : 照騎機車的陳姓高中生(17歲),反應不及,往左閃避操作失衡,連人帶車犁田受重傷。
: : 後方同學楊姓少年(17歲,遭少庭法官判保護管束)也騎著機車跟在陳少後方,因閃避不及
: : ,撞上陳同學的機車,整個人飛彈到陳的機車前。陳因機車手把撞擊腹部,造成內臟嚴重
: : 出血,經搶救二天無效,傷重死亡。
: : 鄒女當下從後視鏡發現後方2學生騎機車追撞,車子也沒有碰撞感覺,也看到學生站起來
: : ,覺得這個車禍與她無關,駕車離去。事後,陳傷重死亡,警方調閱監視器,加上其他證
: : 人指述,發現鄒女涉案。事後,鄒女遭新竹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及肇逃致人於死罪嫌起訴
: : 。
: : 由於車輛事故鑑定認定鄒女由路邊行駛進入車道,未讓車道上行進間車輛先行,是肇事主
: : 因。其他證人也證稱鄒女未打方向燈,才導致後方陳閃避不及,滑行傷重致死,因此認定
: : 鄒女犯業務過失致死罪。
: : 法官審酌,鄒女是職業駕駛人,應小心謹慎自身及道路安全,結果竟疏於行車安注的注意
: : 義務肇事,造成陳死亡,陳家陷入身心痛苦煎熬,且未與死者家屬和解,因此依業務過失
: : 致死罪判1年10個月。另肇逃致人於死罪嫌部份,因證據不足,判無罪。全案可上訴。(突
: : 發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
: 老實說無照的人不上路
: 就不會有這場車禍的發生
: 所以無照少年應該要負責
: 女駕駛不用負任何責任才對
仔細想想,你這論點也是挺有道理的
如果他老爸把他射在牆上
今天這件事根本不會發生
不對
應該不是不會發生,而是根本無法發生
那麼
由此可得證
不管任何人發生任何事
都應該叫老爸出來負責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