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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款的確要公開,但法務部絕不該當政治打手
我不確定記者是否有依脈絡忠實報導陳明堂的發言,如果有,我對陳次長混淆「募款餐會
」與「賄選餐會」,感到十分遺憾。
「募款餐會」有無對價關係?當然有,這個對價關係存在於「有餐券」才能「入場」,但
這種對價關係與賄選兩不相涉,毫無關係。唯一該注意的是不要超過政治獻金的額度。
真正該討論的是「透過請客吃飯買票」,但這與蔡英文的募款餐會有什麼關係?如果真的
要查,該查的也是特定政黨透過外圍組織招待選民旅遊吃飯,才是真正有賄選的疑慮。
堂堂一個法務部次長,如果連這麼基本的法律知識都沒有,只是沒來由丟盡全國法律人的
臉;如果是明明知道還故意混為一談,就更令人感到難過,自甘墮落為政治打手。
一個黃世銘,傷害民眾對檢察體系的信任還不夠嗎?給檢察官的教訓還不夠嗎?法務部還
要這樣繼續帶頭踐踏檢察體系的信譽、傷害所有基層檢察官的辛勞嗎?
最後,國民黨是最沒資格討論政治獻金的團體。如果真的有心改革,該改革的第一步絕不
是個人十萬元的金額是否過高,而是「政黨給候選人的政治獻金金額竟然無上限」!這才
是龐大黨產的可怕,也才是台灣金權政治的毒瘤!
心得:之前黃國昌說過檢調介入選舉。從查柯P政治獻金到查募款餐會,
動用國家司法力量作為政黨政治工具,不知道之後還會有什麼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