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玩某款線上遊戲購買虛擬寶物,跟賣方談好用數字網進行交易
(交易的談話與地點都是在A伺服器)
然後對方在"A"伺服器跟我朋友要了數字網的"會員編號"並且開了專屬給我朋友且催促我
下單!(交談都用密語)
我朋友問對方可以明天在交易嗎? 他說不行,一定要今天晚上,於是我朋友情急之下,就出
門儲值
但我朋友沒注意到他開的"專屬商品"設定在B伺服器,而不是A伺服器
對方在A伺服器約了我朋友地點交易,但是他交易取消,所以我朋友並沒有收到虛擬寶物,並
且叫我朋友用數字網領收
因為我朋友沒有收到虛擬寶物,於是我朋友回報客服,但賣家也回報客服他已經移交完成並
且拍照存證了
客服傳賣方的照片給我朋友,發現他在B伺服器創了跟我朋友同名的角色並完成交易(可能
是他同夥創的)
目前對我朋友有利的證據是在A伺服器等待交易時所拍的談話紀錄(談話記錄上面有顯示A
伺服器)
還有一個對我朋友有利的證據是數字網設定的交易角色的職業跟他在B伺服器交易時拍的
職業是不同的
請問有沒有熟知法律的鄉民可以請教
這種情況怎麼處理比較好?
手機排版,不整齊 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