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兄弟為了家產,多次口角,4月29日,弟弟已經向法院申請保護令,為期10月,哥哥
竟然在期限內,攻擊弟弟下體,拉扯陰囊,俗稱「猴子偷桃」,導致陰囊紅腫挫傷,士林
地院以為違反民事通常保護令,判哥哥拘役55日。
判決指出,5月27日,哥哥若無其事的站在弟弟旁邊,以右手從弟弟的胯下拉住他的陰囊
,往後拉一下,當時疼痛蹲坐在地上,接著趕緊逃跑,打電話報警並到醫院驗傷提告。
哥哥矢口否認犯行,並非故意要傷害弟弟,但法院認為,受傷的部位並非開放性部位輕易
可以碰觸得到,若非刻意,很難碰觸得到,哥哥所說的是卸責之詞,判拘役55日。(中時
即時)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923004719-260402
2015年09月23日 19:35 李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