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509240397-1.aspx
(中央社記者高照芬上海24日電)上海市今天通過地方性法規,保護臺灣民眾在上海的
投資權益,並為在當地投資就業的臺灣民眾及其親屬就醫、求學等提供「準市民待遇」
,新規於11月1日實施。
上海市臺灣事務辦公室發布新聞稿,上海市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二十三次會
議24日通過「上海市臺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是上海市第一部涉臺地方性法規,
新規共有26條。
由於過去臺灣民眾在上海被視為境外人士,新規定提供「準市民待遇」,子女就學的學
費與上海市民相同,較如今便宜許多。就醫也可享有上海市民待遇,由社會醫療保險支
付部份醫療費用,另也享有各項退休福利。
新規定中明確了上海鼓勵臺灣民眾投資的重點領域,鼓勵臺灣民眾設立金融機構和地區
總部;參與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和科創中心建設。
另外,明確鼓勵臺資企業轉型升級,支持金融機構為臺資企業提供融資服務。並建立統
一的臺灣民眾投資公共資訊服務平臺,為臺灣民眾和臺資企業提供各類資訊和政策諮詢
服務。
在投資仲裁方面,新規中明確上海市依法設立仲裁機構應依據法律、法規和國際慣例,
為臺灣投資者提供仲裁服務。
新規定中,針對臺資企業智慧財產權及徵收徵用權益給予保護,並支援臺灣青年的創業
與就業。104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