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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不是必要條件」 鍾年晃挨批沒常識
名嘴鍾年晃在節目上稱結婚「登記不是必要條件」。(翻攝自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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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儀式婚?鍾年晃遭揶揄沒常識。(翻攝自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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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59:23處,鍾年晃稱結婚登記非必要條件。(轉載自YouTube)
名嘴鍾年晃在政論節目上針砭時事,風格犀利,深得觀眾喜愛,不過他昨晚上年代《新聞
追追追》大談洪秀柱總統選情態勢,用結婚來比喻洪與國民黨間的關係,竟稱「登記不是
必要條件,只要有公開儀式,兩個以上證人,結婚就生效了」,遭網友揶揄有夠沒常識。
鍾年晃在政論節目上講得口沫橫飛,表示洪秀柱與國民黨的關係已不能用訂婚來形容,應
該是「已經結婚請客,也有公開儀式,但是還沒有到戶政事務所去登記」。接著他又補充
,依照中華民國民法,這樣結婚已生效,因為登記不是必要條件,只要有公開儀式、兩個
以上證人,結婚就生效了。
鍾年晃「儀式婚」發言聽得電視機前的觀眾一頭霧水,忍不住在PTT上發問,「台灣的婚
姻早就改成登記婚而不是儀式婚好多年了?天天在電視鬼扯的名嘴居然還不知道?這樣也
能領錢混飯吃?」揶揄鍾年晃有夠沒常識。
由於儀式婚亦產生騙婚與重婚情形,因此民法在修正後採登記主義,並以書面為之,有兩
位以上證人簽名,並向戶政機關登記後,才算有效婚姻,並於2008年5月24日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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