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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占汽車格躲收費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20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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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避收費,後火車站汽車格被機車占用。 (記者吳孟珉攝)
台南火車站後站周邊路段七月起實施機車格位收費,但有部分機車車主為省錢,鳩占鵲
巢占用汽車、自行車停車格位。市府交通局指出,針對占用停車格的機車將開立停車繳費
單,並通知警方加強取締。
交通局表示,前鋒路、大學路西段、育樂街成大公園等火車站後站機車格收費,是依台
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定。機車停車格共九八一席,採計次收費,每
日每次二十元,不過實施至今,不少機車格「等嘸人」,原來為了規避繳納停車費,部分
車主將機車停在附近巷弄內,甚至占用汽車車格,結果造成汽車車主找不到停車格。
交通局指出,火車站後站收費路段是依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定公
告機車採計次收費,係以車為基準收取停車費,而依據規費法規定及法務部相關函示,使
用者負有繳費義務,而且這與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舉發處罰的行政罰性質互異,因此機車
停放汽車或自行車格位,已有使用停車格事實,將每日按次開單收費二十元,並通知警察
機關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告發取締。
停車管理科科長謝昇毅表示,針對機車停放汽車或自行車格位的違規行為,初期將以夾
單宣導方式加強勸導民眾機車勿停放汽車或自行車格位後,再實施開單收費及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