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c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
2015-09-26 10:42:32※ 引述《star1416 (HotDog)》之銘言: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 剛剛汀州路的「龍腦」釘子戶出來召開記者會了,
: 現場頗多媒體採訪,
: 屋主號稱下跪(抱歉,我在旁邊吃早餐被媒體們擋住沒親眼見到),
: 不過有路人看到說屋主下跪且哀號的很大聲。
: 所以再來就等上法院公證了嘛?
: 到底誰說謊,屋主or建商?
建商可以這樣直接拆房喔?所有權人也太沒有保障了吧
未來其他建商會不會也有樣學樣
不知有沒有研究這方面人權的朋友可以說一下
是否有違反什麼法律
社運團體可以的話也幫忙發些聲音吧...
顏色不對誰理你啊,你看文林苑那些淡江建築的老師,學生有出來吭過聲嗎?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9-26 10:44:00
強拆的拉,老阿北沒同意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來是如此耀眼啊)
2015-09-26 10:45:00可以用龍腦說禁止都市發展嗎?
當時手綁鐵鍊欸~居住正義~結果換人以後~恩?回去寫論文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9-26 10:45:00
文林菀2.0,阿背真衰,沒有家人挺
作者:
yangtsur (yangtsur)
2015-09-26 10:46:00建商是怎樣會敢拆
作者:
Roy22 (R.H.)
2015-09-26 10:46:00毁損跟侵入住居 但都是輕罪找工人當替死鬼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9-26 10:46:00
為什麼不能拆 為了釘子戶犧牲幾百人權益 你覺得符合比例原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9-26 10:47:00
則嗎?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9-26 10:47:00
阿北不能死,死了建商更開心
我記得是沒等龍腦同意就拆光周圍了結果拆完剩龍腦不給拆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9-26 10:48:00
把龍穴劃出去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09-26 10:48:00比例原則是這樣用的嘛?
作者:
c902112 (鴨子呱呱叫)
2015-09-26 10:49:00文林苑的那些人怎不出來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來是如此耀眼啊)
2015-09-26 10:50:00這時候要說其他住戶民粹嗎 你是柱柱姐?
作者:
mikezip (裂痕)
2015-09-26 10:50:00當初大埔是幾戶對幾戶呀?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來是如此耀眼啊)
2015-09-26 10:51:00其他住戶的人權呢?
完美接也不是沒有啦 就直接那塊地不要蓋吧XD建商應該等所有人包括龍腦的同意 才能拆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9-26 10:53:00
龍穴很靠近馬路,劃出去又乾心,鄰馬路才是好店面,價錢加倍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來是如此耀眼啊)
2015-09-26 10:53:00所以現在怎麼辦 都拆了 就洗完頭吧?
作者: gasihbi (蓋斯比) 2015-09-26 10:53:00
你都點出重點了?社運團體也要先搞清楚是直接拆嗎?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5-09-26 10:54:00我認為文林苑該拆 龍腦也是
作者:
losel 2015-09-26 10:54:00比例原則,那以後建商找人頭登記來灌水同意就好了啊
作者: Alphaz (@@) 2015-09-26 10:54:00
把其他同意拆的人當白痴
那只是他房子中的一間 就這樣寧願放空屋犧牲其他住戶
其他住戶要怎麼等?如果就他一戶沒拆,所有人的錢都下不來
跟大埔案情況不一樣 張藥房就那間房子 而且還住在那
作者:
piadora (皮多羅)
2015-09-26 10:55:00變更設計保留龍腦啊 關比例原則屁事,照推論13億vs2300萬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變砲灰了 )
2015-09-26 10:55:00人家不賣你就繞過去啊
先例一開 以後強拆民宅還需要理由 ?其他人應該找建商 這是建商的問題 不是龍腦的問題
作者:
G41271 (茶)
2015-09-26 10:57:00其他人是他們跟建商之間的事, 為了他人利益就可以拆你家?
作者:
losel 2015-09-26 10:57:00自己跟建商先把房子拆了然後逼人參加都更,真的是世界奇蹟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9-26 10:57:00
拆下去就對了 這種不顧別人死活只想自己好的人 別再跟他講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9-26 10:58:00
先拆下去,再講道理是吧
當然龍腦堅持不拆也許是別有居心 很難喬所以要雙贏(雙輸?)的方法大概剩變更設計
作者:
losel 2015-09-26 10:59:00原文推過再推一次,用建商 人頭 都更關鍵字下去搜尋都可以
作者: kenro 2015-09-26 11:00:00
所以其他79戶一定要等龍腦戶爽才能動工吧 不然一輩子都別想
作者: Alphaz (@@) 2015-09-26 11:01:00
根本不可能有政策會讓所有人受益 本來就是要衡量民粹治國就是什麼重大建設都沒有 整天只會抗議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9-26 11:02:00
中間偏右
作者: Alphaz (@@) 2015-09-26 11:02:00
經濟爛再繼續罵政府
作者:
ejixugj (本帳號將不再使用)
2015-09-26 11:02:00依法市府是有公權力進行代拆
作者:
losel 2015-09-26 11:02:00不 要 劃 進 來 就 沒 事,之前不有一家直接缺一角
作者:
hihi29 (無)
2015-09-26 11:03:00本來就不該拆 可以去google西雅圖都更的經典案例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9-26 11:04:00
松山有一棟缺一角的代表,蓋成梯字型,住戶從二邊進去
作者:
hihi29 (無)
2015-09-26 11:04:00林森南京北路口 也是一樣缺一角...
作者: kenro 2015-09-26 11:05:00
他在中央 要開個天井給他 然後還要做條路讓他能通行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變砲灰了 )
2015-09-26 11:05:00你如果是做公共建設就算了 這種民間都更 建商自己喬不定...
作者:
mecca (咩卡)
2015-09-26 11:06:00或者應該等到100%才能開始動工,不然以後大家都用這招玩就
作者:
losel 2015-09-26 11:06:00都更案叫重大建設 (笑),如果是像日本防災節能智慧造
一堆腦袋不清楚的在那79戶無家可歸都是1戶的錯這才叫民粹吧XD
作者:
hihi29 (無)
2015-09-26 11:08:00這例一開 建商以後根本不用跟所有住戶協調 最後幾%同意的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變砲灰了 )
2015-09-26 11:09:00大埔案就是公權力濫用 拆人家房子要還 一條人命你怎麼還
作者:
hihi29 (無)
2015-09-26 11:09:00或是不同意的 建商根本可以開很爛的條件給他 不同意照拆
建議79戶可以開始找建商索賠了 不過也要看合約怎麼打
作者:
pandy (pandy)
2015-09-26 11:10:00有些人就是嘴砲最會阿 說甚麼公眾利益 拆你家你願意?喔我忘記他們最會嘴砲了 所以當然會願意阿
作者:
perlone (無名小卒一個)
2015-09-26 11:10:00連自己的土地財產都可以強拆是共產黨喔?
作者:
yu0117 (Yu)
2015-09-26 11:11:00龍巖團體表示震怒(?)
作者:
pandy (pandy)
2015-09-26 11:11:00自己良心摸著好嗎 不是自己家當然說得很簡單 就算他今天不住在那邊又有甚麼關聯?
作者:
perlone (無名小卒一個)
2015-09-26 11:12:00幾戶同意就蓋幾戶 79戶同意為什麼要強迫第80戶?
作者: kenro 2015-09-26 11:13:00
你怎麼知道不願意 改建完一倍以上增值又有新房子住是多不好
作者:
Fidi (戲說台灣-地母渡在室女)
2015-09-26 11:13:00一堆人觀念有問題!拆人房子是少數服從多數?拆你家看看!
現在龍腦拆了 大概就是上法院見 看建商要賠多少不同意的理由有千百種啦 我就不缺錢 我從小住這邊我就是不想拆 所以不同意 如何 ?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變砲灰了 )
2015-09-26 11:15:00人家的房子要怎麼做是他的事 你覺得好他覺得不好啊
作者:
SnakeO (ha)
2015-09-26 11:16:00拆我家我當然願意,我家老公寓就等著都更,而且爸媽就住裡面
作者: kenro 2015-09-26 11:16:00
所以上百人說好但一個人反對 所以這上百人一輩子也別想改建
作者:
kausan (葛林)
2015-09-26 11:17:00放屁 最好可以隨便拆 去釋憲穩輸
作者:
SnakeO (ha)
2015-09-26 11:17:00住一二樓的亂蓋違建還想要拿比較多的好處,不同意都更我都很怕那天地震或颱風太強,幾十年的老公寓受不了
作者:
kausan (葛林)
2015-09-26 11:18:00建商最好馬上變更設計 少龍腦就是不能蓋嗎
作者:
perlone (無名小卒一個)
2015-09-26 11:18:00產權私有土地 他不給的 你就是不能搶 去怪建商為什麼亂畫
作者: kenro 2015-09-26 11:19:00
釋憲前面才有人討論到像對美河市的案根本沒什用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變砲灰了 )
2015-09-26 11:21:00你可以改建啊 不要動到那一戶就好 沒那一戶不會建?
作者:
kausan (葛林)
2015-09-26 11:21:00上百人說好就在他們的地蓋阿 你是共產黨的?
作者:
perlone (無名小卒一個)
2015-09-26 11:22:00怪建商技術不好不會蓋79同意戶的房子
其他住戶就活該被拆房子 搞的新房子蓋不成 舊房子住不了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變砲灰了 )
2015-09-26 11:24:00去問為什麼沒全部同意就把那79戶先拆了啊
作者:
perlone (無名小卒一個)
2015-09-26 11:25:00問題明明就是建商 還想帶風向檢討受害者
作者:
kausan (葛林)
2015-09-26 11:26:00你搞清楚 其他人被拖延是要去找建商賠償 干龍腦屁事缺一角不能蓋? 別在騙了!美國都已經很多案例了
作者: b9els (走走停停) 2015-09-26 11:31:00
榆木腦袋 一心一意只知道強拆別人家 是不會變更設計喔
作者:
hihi29 (無)
2015-09-26 11:35:00如果今天是郝郝拆當市長 不知道護航建商的還是不是一樣立場
作者: kenro 2015-09-26 11:40:00
你怎麼知道人家不願意先拆? 此案起源就是79戶去找建商來建而這案的問題主角是地主和建商 扯地方政府進來根本沒意義
作者: chaucer (工作才是真的) 2015-09-26 11:47:00
護航文林苑的學生怎麼都沒出現…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5-09-26 11:48:00上法院了沒?跪能幹嘛
作者:
hihi29 (無)
2015-09-26 11:50:00話說這拆的照是郝發的 支持建商的也是支持郝的決定
作者:
nysky (天佑台灣)
2015-09-26 11:51:00人家郝聾冰下台前就把拆除執照發出去了,建商可合法隨時拆柯P要擋也擋不了
作者:
hihi29 (無)
2015-09-26 11:53:00沒錯啊 一堆護航柯P支持建商拆的 根本變向支持郝郝拆
作者:
operja (風花冷月)
2015-09-26 11:55:00那不是比例原則 根本多數決了
作者: Iluvatar (一如) 2015-09-26 12:00:00
建商不會轉彎嗎,拆屁喔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5-09-26 12:04:00有人腦子有問題..比例原則 很好灌水若79戶都是建商的人頭 這樣也行嗎?
作者: kenro 2015-09-26 12:07:00
討論規討論不要扯甚麼人身問題來酸 有看法就說明聊聊即可
作者:
stry (S.s)
2015-09-26 12:08:00之前文林苑就是一家想炒地皮還贊成戶沒地方住以現在台北高房價根本沒人想賤賣政府 想等著發土地財
作者:
hihi29 (無)
2015-09-26 12:11:00開始改戰熊庹了
作者: jbcc0315 (靜止的鐘) 2015-09-26 12:27:00
顏色真的差太多 黨證換綠的就沒事了
作者:
kkman2 (kkman2)
2015-09-26 12:37:00當初建照也是郝龍斌發的,現在罵柯文哲是怎樣?有夠雖小
作者:
mjonask (不是啦)
2015-09-26 12:51:00今天屋主若只剩這間房家當都在 我就會支持他
作者: beefang (beefang) 2015-09-26 13:02:00
拆了就拆啦 大不了過兩年賠他一間新的
=先強姦你 再談賠償是吧= 支持拆的 換做你怎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