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澄清下卦點
(1), 外交文件中英文同是官方表述,共同簽字,難道不是有同樣效力嗎?大家“認知”不“認知”在拗什麼?
(2), “承認你的立場”和“承認你有這樣的立場”怎麼區別,中美公報中採用前者表述,為什麼不是表示同意中共的主張。
※ 引述《bluebugi (布魯布吉( ̄﹀ ̄))》之銘言:
: ※ 引述《hjtao (以暴制暴 其樂無窮)》之銘言:
: : 卦點:
: : 美國政府的官方中文版是承認而不是獨派人士選擇性的翻譯為認知
: 掛點才不是承認或認知
: 而是只局限範圍在中國的立場而已
: 老子承認你的立場是這樣,給你自己回家意淫一下罷了
: 誰跟你說這就代表我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 要是真是這樣,那後來美國也不用延續台灣關係法了
: 記得去年2014美國國會才又開一次台灣關係法的聽證會
: https://goo.gl/GWmwTC
: 你那中國單方面意淫的1979年871公報解釋法
: 老早被打臉30年了
: : 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 : 網址:http://www.ait.org.tw/zh/us-joint-communique-1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