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時的狀況還有今天的汀州路龍腦案都完全一樣,
都是自辦而非公辦都更,同樣都是由建商實施拆除,同樣由市政府核發拆除執照。
差別是樂揚是等到北高行判決王家敗訴定讞之後才拆除,
真的硬要說,郝龍斌任內反而對都更當事人權利的程序保障做得更加周全,
只是柯粉無法客觀就事論事罷了。
我的立場一向是一致,都更就是一律都該拆,文林苑該拆,龍腦一樣該拆,
既然權利變換程序已通過,住戶同意戶比例也超過都市更新條例所訂之下限,
沒有理由因為極少數人的反對而阻礙社會的進步,讓絕大多數同意戶無家可歸。
我極度看不起的是文林苑的王家衛當初出來反對樂揚建設拆除王家,
但今天遇到相同狀況的羅家時這些社運青年卻裝死到底,
建商半夜偷拆沒有什麼,只因為市長是柯文哲,這價值標準,實在難以說服他人。
還是說因為社運屁孩都跟小凱一樣入市府當官了,公平正義都無所謂了是嗎?
以下開放柯粉狂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