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台北市政府當然要負責
但是為什麼沒有人提到日勝生呢?
要賠錢日勝生也要陪啊,假如在美國就算日勝生陪到倒閉也要他負責到底
但是現在怎麼鄒是用納稅錢賠呢?
當然馬英九一定要負責啊,但是他說那只是下屬拿她的印章去印而已
他本人甚麼都不知道;但是這麼大的案子市長怎麼可能都不用負責
所以日勝生陪到倒閉,馬英九抓去關才是符合公平正義的判決
日勝生的營利根本就是不當得利,他們在美河市賺到的每以分錢都應該吐出來
正義的處裡就是拆屋還地,至於住戶付的錢當然要日勝生吐出來
當然房子已經蓋了,乾脆就把房子給地主當作補償
讓地主變成房東,房屋出租就可以當作補償了
等到建物老舊,拆除之後,土地就還給地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