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tncku (魯蛇小弟)
2015-09-27 13:09:57※ 引述《bc1007 (這世界好亂)》之銘言:
: 剛剛在某社看到一個女生貼了在台南安南區的一張照片
: 說是有人毒狗~已經專案處理了
: 看到這個我就想起多年前~一樣是安南區發生一起三歲小女孩差點被
: 野狗咬死的事件~我就貼了新聞給他看
: 後來他就爆氣了~說那就不需要TNR~怎麼人類都那麼自私~
: 還說他養的流浪狗很乖~不可能咬人...............
: TNR是好的~毒狗是不對的~但是任意餵養流浪狗是不應該的
: 狗就是狗~餓了野性就跑出來了~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狗不管是不是
: 自己養的~他在吃東西的時後不可以摸他~不然是很有可能會被反咬的
: 請問有沒有那些愛狗人士只想餵養流浪狗但是卻不負一點點責任的八卦?
沒有不用負責任啊
餵流浪狗 就要為流浪狗的行為負責
例如 咬人 衝出害人摔車...
責任都要養狗的人負責賠償
餵狗 = 飼主
狗的過失跟傷害賠償 飼主賠償很合理
問題在舉證
建議下次看到有人餵流浪狗
就可以拿手機 拍照或是錄影存證
先留下餵狗的確切證據
萬一狗闖禍了
就可以跟餵狗的人直接提告求償